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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542250032/20210802-00004879 发布机构: 裕民县政府网
生效日期: 2021-08-02 废止日期:
文 号: 所属主题: 政府文件

关于成立裕民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来源:裕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年08月02日 11:15:59 浏览次数: 次 【字体:小 大】

裕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裕政办发〔2021〕34号

 


关于成立裕民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

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政府各委、办、局,县直各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统筹、协调、督促和指导,更好地保护未成年人身心健康、保障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经政府研究,决定成立裕民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叶尔肯      政府副县长

副组长:宿召磊      政府副县长、政法委副书记、公安局党委书记、局长

成  员:李雪梅      宣传部副部长

李  雷      宣传部副部长、网信办主任、公安局副局长

樊晓勇      统战部副部长、民宗局副局长

李  欢      政法委副书记

林庆雪      人大常委会民族法制委主任

郭标玺      教科局党组书记

杨成兵      民政局局长

席述宇      农业农村局局长

李庆武      文体广旅局党组书记

陈兆连      发改委主任

张鹏宇      司法局局长

徐冉元      市监局局长

许登云      统计局党组书记

熊丛来      财政局局长

王晓军      商工信局局长

杨志国      应急管理局党委书记

杰恩斯别克  人社局局长

任  凤      卫健委主任

木拉提      医疗保障局局长

张海江      住建局局长

倪崇卫      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

王美瑛      残联理事长

秦  勇      科协主席

巴合提古丽    总工会副主席

顾向楠      妇联副主席

白兰兰      团县委副书记

谢智利      住建局四级主任科员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地区有关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决策部署和县委的工作要求。统筹协调我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研究审议未成年人保护重大事项,协调推进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措施。督促检查《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制度落实情况、各乡镇和各有关部门任务完成情况,督办侵害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重大案件处置工作。指导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按照法定职责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对履职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部门或乡镇强化督办问责,总结、推广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经验,组织开展统计调查、宣传教育和表彰奖励工作,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领导小组实行工作会议制度。工作会议由组长或其委托的副组长召集,根据工作需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参加人员为领导小组成员,必要时可邀请其他有关部门人员参加。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民政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杨成兵同志兼任,办公室成员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有关科室负责同志担任。领导小组成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按程序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办公室成员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提出,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裕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8日

 

 

 

 

  裕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7月2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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