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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6542250032/2025072800000003 发布机构:
生效日期: 2025-07-25 废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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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裕民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修订版)》文字解读

来源: 发布时间:2025年07月28日 19:01:53 浏览次数: 【字体:


一、政策定位:锚定国家战略与县域实际的精准衔接

该方案并非孤立的地方政策,而是三层政策体系的落地承接与创新延

1.上位法依据明确:严格遵循国务院《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办法》的核心要求,将 “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 原则转化为县域可操作的具体举措,例如落实全国统一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第 1 条),呼应自治区 “无事不扰、有求必应” 服务理念(摘要 1)。

2.区域战略适配:紧扣 “新疆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裕民分区建设” 核心目标,针对性推出分区项目 “全程代办帮办”“审批时限额外压缩 25%” 等差异化政策(第 7 条),体现了 “试验区先行先试” 的改革导向。

3.县域痛点靶向:聚焦小微企业开办成本高、工程审批流程繁、要素获取不便等基层突出问题,以 “问题导向、效果导向” 设计解决方案,例如初创企业 “塔礼包”(第 3 条)、经营场所登记改革(第 4 条)等,均直击市场主体 “急难愁盼”。

二、核心框架:构建 “全生命周期 + 三维支撑” 的优化体系

方案以 “市场经营环境” 为核心,“政务服务”“法治化建设” 为支撑,形成覆盖企业从准入到退出的全流程服务链条,结构逻辑与自治区营商环境评价体系(政务服务 30%、市场环境 25%、法治环境 20%)高度契合(摘要 2):

(一)市场经营环境:聚焦 “降本、提速、增效” 三大关键词

1.准入退出全流程优化

准入端:企业开办压缩至 1 个工作日,“塔礼包” 实现 “一次到场、全套办结”,突破传统流程中 “多部门跑、多材料交” 的瓶颈;“证照分离” 改革延伸至食品类许可 “证照联办”,清理隐性壁垒(第 1-6 条)。

退出端:简易注销公告期从 45 日压减至 20 日,1 个工作日内办结,解决企业 “退出难” 问题,完善市场新陈代谢机制(第 22 条)。

2.要素获取成本显著降低

基础设施:160 千伏安及以下小微企业用电 “零投资” 接入,无外线工程用水 3 个工作日办结,燃气报装线上化(第 12-13 条),呼应自治区 “公用事业简化报装、降低成本” 要求(摘要 1 第 40 条)。

融资支持:聚焦首贷户、信用贷、续贷服务,拓宽抵质押物范围,破解小微企业 “融资难、融资贵”,衔接自治区普惠融资服务体系(第 20-21 条,摘要 1 第 35 条)。

3.关键环节时限硬约束

工程审批:分类型设定 “60/50/40/30” 工作日四级时限,分区项目再压缩 25%,通过 “并联审批 + 容缺受理” 杜绝 “体外循环”(第 7-9 条)。

不动产登记:“一窗受理 + 联合过户” 压缩至 5 个工作日,“交付即交证” 实现当天发证,解决企业 “拿地难、办证慢”(第 14-15 条)。

纳税服务:年纳税次数 6 次、时间 70 小时以内,出口退税 3 个工作日办结,跨区迁移 “当天受理当天办结”,达到西部县域先进水平(第 16-18 条)。

(二)政务服务水平:以 “数字化 + 标准化” 推动效能革命

1.流程再造提效:推行 “一件事一次办”,在自治区 18 个套餐基础上新增 15 个主题服务,实现 “一表申请、一套材料、一次办成”(第 27 条);“最多跑一次” 占比 90% 以上,材料精简 30%,办理时限缩减 70%(第 23 条),远超县域平均标准。

2.数字赋能便民:深化 “一网通办”“跨区域通办”,高频电子证照跨部门互认,全面推行 “免证办”,衔接自治区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第 25-26 条);“12345” 热线规范 “接诉即办”,建立考核督办机制,打通政企沟通 “最后一公里”(第 28 条)。

3.服务下沉延伸:推进基层便民服务中心 “六有一能” 建设,实现 “就近办、网上办”,解决偏远地区企业群众办事不便问题(第 30 条);设置 “办不成事” 反映窗口,兜底解决特殊诉求(第 29 条)。

(三)法治化建设:筑牢 “公平、公正、可预期” 制度保障

1.执法监管规范化:全面推行 “双随机、一公开” 监管,做到 “三个 100%”(程序规范、结果公示、问题处理),杜绝选择性执法;建立民营企业信访快速处理机制,7 日程序性回复、3 个月实体性答复(第 35-36 条)。

2.权益保护强化:开展知识产权专项执法,设立商标品牌指导站,对接高校科研成果转化,助力企业创新发展(第 37 条);规范破产案件审理和合同执行,构建 “繁简分流 + 线上诉讼” 机制,降低企业维权成本(第 38-39 条)。

3.信用体系赋能:建立重点领域 “红黑名单” 和信用评价标准,信用信息全国互认,推行守信激励,政府带头践诺,构建 “信用 + 监管” 新型机制(第 40 条,摘要 1 第 40 条)。

4.政商关系亲清化:建立畅通的政企沟通机制,尊重企业意愿,不干扰正常经营,同时通过 “优秀企业家” 评选激励市场主体,营造尊商重商氛围(第 33、41 条)。

三、创新亮点:县域特色与改革突破的双重彰显

1.分区差异化政策:针对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裕民分区,推出审批代办、时限压缩、招投标容缺等专项措施,体现 “试验区优先” 的改革思维,为跨境贸易和投资提供便利。

2.“塔礼包” 集成服务:将执照、公章、社保开户、银行开户等整合为 “一次性领取”,首创县域企业开办 “一站式” 集成服务模式,大幅降低初创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3.技能人才自主评价:鼓励企业自主评价技能人才,推行第三方认定,衔接自治区产教融合政策(摘要 1 第 37 条),破解县域企业 “招工难、留人难”。

4.全流程法律服务:围绕企业设立、经营、重组、破产等全生命周期提供公证、律师、调解服务,填补县域涉企法律服务空白(第 34 条)。

四、实施保障:从 “政策文本” 到 “落地实效” 的闭环设计

1.责任体系明确:以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明确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职责,通过 “考核问责机制” 压实部门主体责任(第 8 条),避免 “政策空转”。

2.动态调整机制:权责清单、公共服务清单、告知承诺制清单实行动态管理,根据营商环境评价结果及时优化政策(第 24 条),呼应自治区 “以评促改” 要求(摘要 1 第 7 条)。

3.衔接过渡清晰:明确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废止 2024 年旧版方案,确保政策连续性和统一性(第 42 条)。

五、预期成效:打造县域营商环境 “裕民样板”

1.市场活力充分激发:市场准入放宽、制度性交易成本降低,将吸引更多企业入驻,特别是小微企业和创新创业主体,推动市场主体数量增长 20% 以上。

2.要素配置效率提升:水电气、土地、资金、人才等要素流动更顺畅,将支撑塔城重点开发开放试验区裕民分区建设提速,助力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

3.政务服务满意度提高:数字化、标准化、便民化改革将大幅提升企业群众获得感,预计市场主体满意度达到 90% 以上,跻身新疆县域营商环境第一梯队。

4.法治环境持续优化:公平监管、权益保护、信用约束将构建稳定可预期的经营环境,增强企业长期投资信心,推动 “引得来、留得住、发展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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