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542250032/2025082500000043 | 发布机构: | 裕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生效日期: | 2025-08-25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裕政纪要字〔2025〕 20 号 | 所属主题: | 重大会议信息 |
裕民县人民政府2025年度第二十次常务会会议纪要
裕政纪要字〔2025〕 20 号
(2025年8月25日)
8月25日,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古丽巴尔青主持召开政府2025年第二十次常务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财政工作的重要论述,研究有关议题,并就做好相关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现纪要如下:
一、研究了2025年政府债务管理情况工作有关事宜
会议原则通过县财政局提交的《关于审核2025年政府债务管理情况工作报告的请示》,由县财政局具体负责,结合研究讨论情况,按程序报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县财政局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全面做好政府债务管理,精准评估债务风险,规范资金使用,强化责任落实。
二、研究了裕民县2024年度政府财政决算(草案)报告有关事宜
会议原则通过县财政局提交的《关于审核裕民县2024年度政府财政决算(草案)报告的请示》,由县财政局具体负责,结合研究讨论情况,按程序报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县财政局待县人大常委批准决算后,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通过县政府门户网站全面公开决算报表、“三公”经费支出、重点项目资金使用等信息,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三、研究了裕民县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有关事宜
会议原则通过县财政局提交的《关于审核裕民县2024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的请示》,由县财政局具体负责,结合研究讨论情况,按程序报县人大常委会审议。县财政局要切实履行好监管职责,做好国有资产管理,避免造成国有资产闲置、浪费、流失。
参加人员: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黄战涛,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翟冰,政府副县长张海滨、常培磊、冯如朋、吴倩、玛勒克,办公室主任赛力克哈孜。
列席人员:司法局张海良、审计局宁春桂、财政局王相军、纪委监委王颖杰、法律顾问刘彩霞。
裕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8月25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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