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6542250032/2025070700000039 | 发布机构: | 裕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
| 生效日期: | 2025-07-07 | 废止日期: | |
| 文 号: | 裕政纪要字〔2025〕16号 | 所属主题: | 重大会议信息 |
裕民县人民政府2026年度第十六次常务会会议纪要
裕政纪要字〔2025〕16号
(2025年7月4日)
7月4日,县委副书记、政府县长古丽巴尔青主持召开政府2025年第十六次常务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规划建设的重要论述,研究有关议题,并就做好相关工作提出明确要求。现纪要如下:
一、研究了新疆裕达建设有限公司国有企业负责人2024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情况有关事宜
会议原则通过县财政局提交的《关于新疆裕达建设有限公司国有企业负责人2024年度经营业绩考核情况的请示》,由县财政局具体负责,结合研究讨论情况,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县财政局要持续深化对裕达公司的指导,助力企业破解发展难题,为县域经济高质量发展注入新动能。
二、研究了划拨裕民县电子商务物流园物流业务中心有关事宜
会议原则通过县财政局提交的《关于划拨裕民县电子商务物流园物流业务中心的请示》,由县财政局具体负责,结合研究讨论情况,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县财政局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做好监管工作,同时确保划拨工作依法依规开展。
三、研究了新疆巴尔鲁克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董事长、调整董事会成员有关事宜
会议原则通过县财政局提交的《关于新疆巴尔鲁克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变更董事长、调整董事会成员的请示》,由县财政局具体负责,结合研究讨论情况,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县财政局要做好监管工作,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选举、更换、董事长任免等相关的条款规定,确保决策合法合规。
四、研究了成立裕民县水韵水利工程有限公司有关事宜
会议原则通过县财政局提交的《关于成立裕民县水韵水利工程有限公司的请示》,由县财政局具体负责,结合研究讨论情况,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县财政局要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要求,做好公司成立的各项筹备工作,确保公司成立有序推进。
五、研究了新建富裕民城小区住宅建设项目有关事宜
会议原则通过县财政局提交的《关于新建富裕民城小区住宅建设项目的请示》,由县财政局具体负责,结合研究讨论情况,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县财政局要做好监管工作,督促相关单位明确项目建设工期,确保项目按时竣工交付。同时,建立健全质量监督管理机制,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和规范,落实建设、勘查、设计、施工、监理各环节要素把控,确保工程质量安全。
六、研究了新疆巴尔鲁克甄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任命总经理有关事宜
会议原则通过县财政局提交的《关于新疆巴尔鲁克甄选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任命总经理的请示》,由县财政局具体负责,结合研究讨论情况,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
七、研究了新疆裕达建设有限公司增加经营范围有关事宜
会议原则通过县财政局提交的《关于新疆裕达建设有限公司增加经营范围的请示》,由县财政局具体负责,结合研究讨论情况,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县财政局要做好监管工作,在办理过程中严格遵循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确保流程合法合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
八、研究了裕民县县级储备粮轮换价差补贴有关事宜
会议原则通过县发改委提交的《关于申请裕民县县级储备粮轮换价差补贴的请示》,由县发改委和财政局具体负责,结合研究讨论情况,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县发改委要加强与其他相关部门的沟通协作,共同推进轮换工作顺利进行;县财政局要及时足额安排轮换价差补贴资金,确保资金按时到位,不影响轮换工作进度,切实维护粮食市场稳定,保障全县粮食安全。
九、研究了原裕民县粮油收储公司办公楼地面附着物拍卖成交款分期付款有关事宜
会议原则通过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提交的《关于申请原裕民县粮油收储公司办公楼地面附着物拍卖成交款分期付款的请示》,由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具体负责,结合研究讨论情况,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要抓好落实,按照计划有序收缴,确保资金按时足额到位。
十、研究了授权裕民县住建局作为燃气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机构有关事宜
会议原则通过县住建局提交的《关于提请授权裕民县住建局作为燃气特许经营项目实施机构的请示》,由县住建局具体负责,结合研究讨论情况,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县住建局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对燃气特许经营者的经营活动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确保特许经营者严格履行协议约定,保障公众利益和公共安全。
十一、研究了2025年第一批更新机电井有关事宜
会议原则通过县水利局提交的《关于申请裕民县2025年第一批更新机电井的请示》,由县水利局具体负责,结合研究讨论情况,与上级部门对接好工作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报地区行署审批。县水利局要切实加强地下水资源统一管理,合理开发利用和节约保护地下水资源,依法规范机电井管理,促进地下水资源可持续利用。
十二、研究了收回裕民县[2022]-5号宗地有关事宜
会议原则通过县自然资源局提交的《关于收回裕民县[2022]-5号宗地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请示》,由县自然资源局具体负责,结合研究讨论情况,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县自然资源局要严格按照审批程序和要求,及时提交相关材料,确保审批工作顺利进行。
十三、研究了裕民县[2025]-10号宗地供地有关事宜
会议原则通过县自然资源局提交的《关于对裕民县[2025]-10号宗地供地的请示》,由县自然资源局具体负责,结合研究讨论情况,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
十四、研究了收回裕民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项目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有关事宜
会议原则通过县自然资源局提交的《关于收回裕民县人民检察院办案用房和专业技术用房建设项目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请示》,由县自然资源局具体负责,结合研究讨论情况,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
十五、研究了关于审议《2025年裕民县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方案》的请示有关事宜
会议原则通过县商工信局提交的《关于审议〈2025年裕民县产粮(油)大县奖励资金使用方案〉的请示》,由县商工信局具体负责,结合研究讨论情况,进一步修改完善后按程序办理。县商工信局要严格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高度重视奖励资金使用管理,确保资金安全高效使用,推动裕民县粮油产业实现新发展,为保障国家粮食安全贡献力量。同时,要通过多种渠道广泛宣传奖励资金使用方案及相关政策,提高政策知晓度,鼓励粮油生产企业、合作社、种植大户等积极参与,营造良好的政策实施氛围,凝聚推动裕民县粮油产业高质量发展的合力。
十六、研究了裕民县2022-2025年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资产确权有关事宜
会议原则通过县农业农村局提交的《关于对裕民县2022-2025年度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资产确权的请示》,由县农业农村局具体负责,结合研究讨论情况,依法依规按程序办理。县农业农村局要按照“谁投入、谁所有,谁收益、谁管护”原则确定资产权属,建立详细准确的资产清查台账,做到账实相符、底数清晰,确保资产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持续发挥效益。
参加人员:县委常委、政府常务副县长黄战涛,县委常委、政府副县长翟冰,政府副县长张海滨、加林、冯如朋、吴倩、办公室主任赛力克哈孜。
列席人员:司法局张海良、审计局李卫江、财政局王相军、自然资源局王雪莲、发改委陈涛、住建局席述宇、农业农村局杨艳丽、水利局史万云、机关事务服务中心秦勇、商工信局郭伟、裕达公司闵鹏、新疆巴尔鲁克旅游发展有限责任公司郭磊、哈拉布拉镇冉东、吉也克镇沙拉瓦提、哈拉布拉乡米尔曼、新地乡阿依多斯、阿勒腾也木勒乡江力、江格斯乡沈长青、纪委监委王颖杰、法律顾问于景潮。
裕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5年7月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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