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新自然资规〔2022〕2号)等有关规定,《S317线托里老风口—裕民公路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已通过审查。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裕民县自然资源局建设用地科提出。
联系人:仝瑞婷
联系电话:0901-7699884
附件:S317线托里老风口—裕民公路建设项目土地复垦方案.pdf
裕民县自然资源局
2023年11月29日
来源:裕民县自然资源局 日期:2023-12-01 12:38:13
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新自然资规〔2022〕2号)等有关规定,《S317线托里老风口—裕民公路建设项目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书》已通过审查。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裕民县自然资源局建设用地科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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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S317线托里老风口—裕民公路建设项目土地复垦方案.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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