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禁止向学校摊派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涨粉”
“评比”“推销”等指令性任务的通告
为严格落实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禁止向学校摊派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涨粉”“评比”“推销”等指令性任务的通知》(国教督办函〔2022〕21号)、自治区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关于禁止向学校摊派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涨粉”“评比”“推销”等指令性任务的通知》地区行署教育督导委员会《关于禁止向学校摊派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涨粉”“评比”“推销”等指令性任务的通知》(塔行教督办函[2022]10号)要求,禁止向学校摊派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涨粉”“评比”“推销”等指令性任务,坚决杜绝与教育教学无关的社会性事务侵蚀校园,切实减轻教师、家长和学生负担。裕民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公布投诉举报渠道,接受学校、教师、家长及社会各界人士对摊派与教育教学无关的“涨粉”“评比”“推销”等指令性任务的投诉举报,我们将对举报人员信息进行保密,对举报内容及时进行核查处理,营造良好的育人环境,保障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受理投诉举报电话:0901-6726009 0901-6726006
裕民县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