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民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教育工作,按照《自治区贯彻落实<对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的评价办法>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发〔2018〕28号)和《关于印发2021年对地(州、市)人民政府(行政公署)履行教育职责评价方案的通知》(新政教督办〔2021〕6号)要求,组织相关部门,结合评价体系,逐项开展了2021年度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自评自查工作,现将自评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一、履行教育职责自查情况
(一)加强党对教育工作全面领导情况
一是召开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联席会,研究制定印发《裕民县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实施方案》的通知(裕政办发〔2020〕17号),明确任务,责任到人。依照《裕民县县级领导干部联乡驻村包户工作调整方案》(裕党办〔2021〕10号)和《关于认真组织开展好裕民县三进两联一交友活动方案》(裕教工委〔2021〕3号),落实县级领导联系学校制度。
二是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加强各族党员干部思想政治建设,配齐配强学校党支部书记,做到“七个全覆盖”。目前,教育系统共有党支部19个,正式党员502人,预备党员28人,党小组35个,全部由教育工委和教科局党组统一管理。
三是严格执行党组织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进一步完善“三重一大”制度,各党支部议事决策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教职工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参与学校(园)管理。
(二)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情况
一是成立以政府县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住建、教科、发改、人社、自然资源、公安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创建教育强县工作领导小组,制定了《裕民县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裕民县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裕民县创建教育强县工作规划》和《裕民县优质均衡发展规划》。2016年10月通过义务教育基本均衡县国家评估认定,2018年、2020年通过国家复验,2030年将实现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目标。
二是根据《塔城地区贯彻落实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检查反馈意见》(塔行教督办〔2021〕11号)文件要求,地区反馈5个问题,我县认领一条:个别学校保安配备薄弱问题。教科局对全县教师进行岗位认定,对不能胜任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教学任务的32名教师进行转岗,对转岗教师进行专业培训,取得保安资质,持证上岗。
三是落实教育经费“两个只增不减”指标。以2020年为依据,一般公共预算教育支出比2019年增长7.58%、全县普通小学、初中学校生均一般公共预算教育经费,比2019年分别增长20.52%、12.29%。2021年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拨付资金398.45万元,学前生均公用经费拨付资金215.16万元,均已足额拨付到位。教育经费按照“谁使用、谁负责”的使用管理责任体系的要求,执行“校财局管校用”管理体制。各学校(园)经费实行单独设账、独立核算。协助和配合财政、审计部门对学校预算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审计工作。
(三)统筹落实教育改革发展重点任务情况
一是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国务院《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自治区贯彻落实<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工作任务清单》的通知,根据任务分解清单,制定完善了工作机制和工作任务清单,有序推进。
二是依托信息化建设,推进“三个课堂”应用。全县7所中小学有录播教室11间,互动录播教室55间,中小学、教学点直播互动教室全覆盖。补充更新班班通114套,教师专用计算机231台,全面实现了网络和班班通全覆盖。建设IPAD智慧教室8间,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三是严格落实自治区党委办公厅、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加强和改进新时代学校体育工作的实施意见》和《自治区大中小学劳动教育清单》,按照自治区课程设置方案和自治区中小学生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开足开齐体育、美育、劳动教育课程。改革学生评价体系,做好对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评价。印发了《裕民县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实施方案》(裕政办发[2019]103号),成立裕民县综合防控儿童青少年近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学校、家庭、教育、卫健、市监等10部门工作职责。开展近视防控宣传月活动,每学期开展2次学生视力普测,建立学生视力档案,有序组织学生开展体育运动,防止学生持续疲劳用眼。
四是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自治区党委 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提高义务教育质量的意见》文件精神,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坚决治理校外违规培训,为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义务教育质量提供保障条件。抓好教育联盟发展,制定《裕民县义务教育学校教育联盟实施方案》,推进县域内各学校优质教育资源共享辐射,促进县域内教育质量整体提升。
(四)保障和促进教育公平情况
一是全县幼儿园共有18所(其中:公办17所、民办1所),学前适龄幼儿入园率为100%,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为100%,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占比为88.45%;2021年落实学前三年免费教育保障机制资金522.25万元,用于学校日常公用、取暖费、伙食补助等。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县域学前教育普及普惠督导评估办法》的通知,落实本县事业单位相关工资福利政策规定,保障公办幼儿园教师工资待遇足额发放。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的若干意见>的通知》和地区《加强学前教育深化改革规范发展实施方案》文件精神,牢牢把握学前教育正确发展方向和公益普惠基本方向,全力推进学前教育工作。公办幼儿园不收取任何费用,民办幼儿园收费标准向教育、物价、财政等部门报备,并实行收费公示制度。全面做好幼儿园办园行为督导评估,完善监管体系,强化幼儿园动态监管,实现规范办园。
二是进一步压实责任,明确工作目标。县人民政府与各乡镇人民政府签订了《裕民县控辍保学责任书》,教科局与学校签订控辍保学责任书。完善辍学学生劝返复学、登记与书面报告制度。加强家校之间的联系,对劝返无效的,由政府教育督导室及教育部门向当地乡、镇政府反馈,开展劝返工作。加强动态监测。每学期开学一周后对义务教育学校适龄儿童少年到校情况进行摸排统计,掌握适龄儿童少年到校情况。全面做好适龄残疾儿童少年入学工作。积极与残联对接,掌握新办证残疾儿童少年情况,每年8月由特殊教育专家委员会专家对新办证残疾儿童少年进行就读入学情况鉴定。目前,全县有适龄残疾儿童少年53人,其中随班就读29人,特教学校就读12人,送教上门2人,失能10人。裕民县现有1所普通高中,16个教学班,在校生548人。2012春季裕民县被纳入自治区首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县,标准为每生每天4元,目前采用学校食堂自主供餐模式。2012至2021年,自治区划拨资金3397.78万元,全县义务教育阶段累计49896名学生享受营养改善计划。
三是2019年12月-2020年5月县自筹资金310万元建设裕民县标准化考场,主要包含学校指挥及40点位巡查、数字广播、人证核验、防作弊四大系统,建设县级、校级视频巡查指挥平台和县级试卷保密室,裕民县高考考生不出县参加高考,解决了师生、家长长期奔赴塔城市参加高考的历史。
(五)加强教师教研队伍建设情况
一是按照国家和自治区文件要求,印发了《裕民县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联动长效机制》(裕政办发〔2021〕44号),确保义务教育教师与公务员同步调整工资福利待遇,全力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落实乡镇工作补贴政策,及时兑现和调整教师基本工资、高定工资、规范津贴补贴并按时发放。
二是依据《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2018年修订)》和《幼儿园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等文件要求,制定《裕民县教育系统教师师德失范行为负面清单及处理办法》、《教育系统师德专题教育实施方案》、《教育系统开展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和违规收受礼品礼金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和《关于裕民县中小学校有偿补课和教师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专项整治监督举报电话的公告》等规章制度,建立健全教师思想政治教育和师德师风建设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教师履职履责。
三是从严规范借用中小学教师行为,统筹中小学教师安排使用工作,严格限制和规范对中小学教师的抽调借用。
四是县委编办对照城乡统一的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标准,合理核定中小学校教职工编制总量,实行定期微调。编制部门加强教育编制的监管,不存在挤占、挪用截留中小学教职工编制、有编不补、编外用人等情况。
五是全面提升教师培训能力素质,加大教师培训力度,教师培训向农村薄弱学校倾斜,全县所有学校按照不低于学校年度公用经费总额的5%安排教师培训经费。2021年将教师工资2%用于教师培训费98.88万元全部列入财政年初预算,中小学(幼儿园)按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5%安排教师培训费32.2万元,均已足额拨付到位,用于教师各级各类教育教学培训。
六是统筹安排中小学教师培训活动,共参加培训669人次,注重采取多种方式做好对教师的教研指导,科学开展考核评估。
(六)加强中小学幼儿园校园安全工作情况
一是教科局联合校园安全专业委员会成员单位落实校园及周边长效机制,严格落实“4个100%”全覆盖,不断优化校园周边治安环境。
二是切实强化校园安全,建立应急联动处置机制,开展校园常态应急演练活动。各学校(园)均组建了不少于10人的应急救援队伍,全县设立应急避难场所23处。已开展各项应急演练累计102场次,并做到预案评审、演练评估,总结经验,完善预案。
三是开展防范中小学生校园欺凌专项治理行动,制定了防治学生欺凌工作制度,召开预防欺凌工作会议,明确分工、落实责任。通过微信、QQ、集中讲座等方式开展宣传教育,认真摸排和处理苗头性问题,对个别学生加强心理疏导和干预,联合校园保安、巡逻队、护学岗等对校园周边开展常态化巡查,杜绝校园欺凌现象的发生。
(七)巩固教研系统意识形态阵地重点任务落实情况
一是配齐配足思政课教师队伍,建立专职为主、专兼结合、数量充足、素质优良的思政课教师队伍。
二是成立了以政府副县长为主任,组织、宣传、财政、广电、市监、城建等18个单位和6个乡镇负责人为成员的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负责语言文字的组织、领导和协调工作。2017年裕民县中小学校国家通用语言授课全覆盖。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语委统筹、部门支持、社会参与”的语言文字工作机制。
三是按照《2021年自治区中小学幼儿园教学用书目录》(新教传〔2021〕86号)、《2021年自治区中小学教辅材料目录》(新教传〔2021〕87号)文件要求,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征订的教材教辅均在《目录》中。裕民县教科局成立《教材选用暨审核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裕民县教育系统教材教辅审核管理办法》,成立《教材选用审核管理工作专家组》。各学校(园)成立教材教辅审核领导小组,严格按照教材教辅审核管理办法对教材教辅进行审核。
四是成立了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教科局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方案》,党组织书记任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按季度对教育系统意识形态工作进行分析研判。健全《教育系统意识形态责任落实制度》《教育系统意识形态管理制度》等各项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为主线,深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
五是依托延续项目县“国培计划”送教、辽宁锦州教育专家组团式“送教进裕”等活动,为教师搭建学习交流平台,更新教育理念,提高教学能力,引领专业成长。
(八)打造良好教育生态情况
一是认真贯彻落实国家、自治区“五项管理”、“双减”相关文件精神。制定印发《裕民县中小学生“五项管理”工作制度(试行)》《裕民县推进落实“五项管理”工作实施方案》,成立“五项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教科局领导定点联系学校制度、周报制度,加强对“五项管理”工作的领导。通过展板、横幅、标语、召开主题班会、微信群、向家长发放《关于“五项管理”致家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加大五项管理工作宣传力度,积极引导家长配合学校做好五项管理工作,形成家校育人合力。召开“双减”专题会议,成立裕民县教育系统内外两个领导小组,建立工作专班,明确部门职责及任务分工,推进工作落实。做好校外培训机构资金监管,与2家校外培训机构签订资金监管承诺书,签订率100%。做好校外培训广告清理。组织教育系统及相关部门对校外培训广告进行全面排查清理,清理校外培训广告27条(块),清理微信朋友圈、公众号等培训广告618条。依据课程标准和教学内容,制定完善作业管理方案,细化作业管理实施细则,将作业设计工作纳入教研体系,分层、弹性、个性化布置作业,确保作业难易度符合学生实际。
二是联合发改、公安、财政、人社、税务部门印发《裕民县中小学课后托管服务工作实施方案》(裕教科[2021]12号)、《关于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学校课后服务工作的通知》(裕教科字[2021]14号)等文件,按要求配足配齐“五育”教师队伍。落实“5+2”模式课后托管服务,实施“一校一案”,明确工作要求,开展“作业辅导+特色社团活动”相结合的校内课后服务,我县有6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均开展课后服务,参与学生3400余名,教师280余人。
三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制定《裕民县教育系统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专项行动暨任务分解方案》和《裕民县教育系统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专项行动自查问题清单》,建立工作专班,对照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专项行动中七项重点工作开展专项督导,逐条逐项开展全面自查,建立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抓好问题整改。对全县各学校(园)开展指导检查,下发督导反馈单11份,提出整改建议32条,各学校(园)对照反馈意见,明确责任人、整改目标,问题均整改到位。
(九)依法治教、依法治校和学校规范管理情况
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免试就近入学要求,制定《裕民县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划片招生工作方案》,统筹做好全县义务教育招生工作。认真贯彻落实《2021塔城地区普通高中招生方案》要求,加强高中招生政策的宣传,组织中考学生进行志愿填报,由地区教育局按照学生志愿和招生计划,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录取,根据地区录取名单做好报名入学工作。
(十)深化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情况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深化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意见>的通知》、《自治区党委办公厅 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关于深化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全面落实督政、督学、评估监测职能。
一是完善教育督导机构设置。严格按照《教育督导条例》规定,选聘讲政治、敢担当、懂教育的督学,共选聘兼职督学13名,划分4个责任区,确保教育督导机构独立行使职能。
二是优化教育督导运行机制。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和国家、自治区关于教育工作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作用,对辖区内有关部门和学校执行教育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评估和指导。
二、经验做法
(一)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办学方向。成立裕民县教育工作领导小组,乡镇(场)学校党支部归口教育系统统一管理,选优配强学校党支部书记19名,形成强有力的领导机制。
(二)加大政府资金投入力度,持续改善办学条件。裕2021年,将教师工资2%用于教师培训费98.88万元全部列入财政年初预算,按年度公用经费预算总额5%安排教师培训费共32.2万元,政府投入资金1268万元用于维修、改造校舍、购置教育教学设施,推进信息化常态化应用,不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的覆盖面,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三)健全机制规范营养膳食管理。制定《裕民县中小学幼儿园食堂管理办法》、《裕民县学校食堂采购、保鲜、加工、留样、发放等操作规程》。大宗食材由县人民政府招标采购、教科局统一监管,科学分类制定供餐模式。2021年,下达营养改善计划资金340.95万元,惠及在校学生5466人。
(四)加强校园内及周边安全保障。成立裕民县校园安全领导小组,由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教科局领导任副组长,落实领导包联制度,成员单位明确任务,切实履行校园安全责任。落实校园安全主体责任,实现“四个100%”全覆盖。
(五)建立健全县域内中小学校教职工编制统筹配置。县教科局在核定的编制总量内,按照教育教学的需要,合理分配教职工,及时补充教师,加强“五育”教师队伍建设,确保县域内中小学校开齐开足课程。
(六)完善机制提高教师待遇水平。印发《裕民县落实义务教育教师工资联动长效机制》(裕政办发〔2021〕44号),切实保障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收入水平。
三、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
存在的问题一:个别教师普通话水平未达到相应学科教学要求等级。
整改措施:一是学校利用暑假开展集中培训。全面强化国家通用语言文字识字认字、听说读写能力。学校根据教师情况开展针对性强的集中培训。二是教师自我研修。普通话等级未达到相应学科教学要求的教师利用“普通话学习”和“普通话测试”APP、微信等合理进行自我研修。三是组织好普通话测试工作,鼓励普通话水平未达到相应学科教学要求等级的教师参加普通话测试。
存在的问题二:因疫情影响,教师培训减少,导致教师培训费支付进度慢,资金滞留。
整改措施:积极和具有培训资质的高等院校沟通,签订培训协议,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培训。
存在的问题三:教育信息化师资短缺。
整改措施:一是加大现有信息技术培训力度,积极组织信息技术教师参加各级各类信息技术培训,提升教师信息技术能力素养,重点提升信息技术教师对新技术的培训和知识掌握,带动学校整体信息技术支持服务保障。二是通过教师招聘渠道,不断补充新的、年轻的信息技术教师到教学一线,带动和开展新技术的应用范围。
存在的问题四:学前教育学位紧张,面对国家三胎政策,幼儿园存在入园难的隐患。
整改措施:一是为确保适龄幼儿“应入尽入”,应对二孩和今后三孩带来的入园难问题。我县根据县域经济发展和教育的实际,结合城乡规划、人口增长与流动、学龄人口变化、交通状况等因素,计划选址县城南部建设裕民县第三幼儿园,规划幼儿园占地面积15-20亩,需投入资金2000万元,办学规模为12个班,可增加学前学位360个。二是结合城市发展布局,在城北已动工新建第三小学,占地52亩,需投入资金5000-6000万元,办学规模36个班,可容纳约1400名学生,解决办学条件短板,促进优质教育均衡发展。
存在的问题五:全县各中小学运动场均在2011-2014年完成建设,经多年使用,特别是阿勒腾也木勒乡至吉也克镇自然风带,冬春季风雪大,天气条件恶劣,运动场自然损坏严重,造成学生部分体育活动开展困难,影响了学生在校期间“课后托管”教育。
整改措施:一是农村学校尽快实施风雨操场建设计划,解决冬季恶劣天气条件下的学生体育活动场所。二是通过自筹和申请上级专项资金,按国家新标准建设和改造现有运动场,提升室外体育活动场所各项功能。
裕民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