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4日,根据塔地发改投资〔2021〕1号塔城地区发展改革委关于下达2021年部分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计划的通知,下达项目2个,下达资金492万元,涉及裕民县哈拉布拉乡、吉也克镇;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裕民县哈拉布拉乡南哈拉布拉村农田道路建设项目
1.实施地点:裕民县哈拉布拉乡南哈拉布拉村。
2.建设内容:新铺设砂石路11km,新建桥涵4座,
林间道路450㎡,安装涵管37个及相关配套设施。
3.资金来源及规模:197万元(2021年部分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
4.实施期限:2021年4月-2021年7月
5.实施单位及责任人:裕民县哈拉布拉乡人民政府沈广飞
6.绩效目标:严格按照实施方案中的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及规模进行施工。贯彻执行国家公路建设的政策法令、法规和公路工程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严格按设计标准和下达的投资计划进行施工。
7.带贫减贫机制:以工代赈项目发放的劳务报酬不低于该项目中央资金的15%,
二、裕民县吉也克镇吉也克村村组道路建设项目
1.实施地点:裕民县吉也克镇吉也克村。
2.建设内容:硬化村组道路10公里。
3.资金来源及规模:295万元(2021年部分财政预算内以工代赈资金)。
4.实施期限:2021年4月-2021年10月
5.实施单位及责任人:裕民县吉也克镇人民政府潘文超
6.绩效目标:严格按照实施方案中的建设地点、建设内容及规模进行施工。贯彻执行国家公路建设的政策法令、法规和公路工程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严格按设计标准和下达的投资计划进行施工。
7.带贫减贫机制:以工代赈项目发放的劳务报酬不低于该项目中央资金的15%,
监督电话:12317(全国扶贫监督举报电话)
裕民县发展和改革委监督举报电话:0901-6523092
联系人:马晓娜
2021年1月6日
裕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