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塔城地区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实施方案》已于2023年5月31日印发,现就相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出台的背景
依照《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意见》(国办发〔2021〕42号)、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的意见》(新政办发〔2022〕4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塔城地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二、总体目标
《实施方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共同富裕方向,坚持应保尽保、保障基本,尽力而为、量力而行,推动民生改善更可持续。聚焦减轻困难群众重特大疾病医疗费用负担,建立健全防范和化解因病致贫返贫长效机制,强化基本医保、大病保险、医疗救助(以下统称三重制度)综合保障,实事求是确定困难群众医疗保障待遇标准,确保困难群众基本医疗有保障,不因罹患重特大疾病影响基本生活,同时避免过度保障。
三、主要内容
《实施方案》依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实施意见》要求制定,共分为8部分内容。一是总体目标。二是明确医疗救助救助对象范围。三是实施综合保障政策。四是强化医疗救助托底保障功能。五是强化预警监测管理。六是加强经办服务程序。七是鼓励社会力量参与救助保障。八是加强组织保障。
相关内容
相关文件:《印发塔城地区关于健全重特大疾病医疗保险和救助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