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3日 星期六 |

关于制定《裕民县农村供水管理办法》的说明

来源:裕民县水利局 日期:2022-05-19 17:00:50


1、请问什么叫农村供水?

答:农村供水,是指在城市供水管网覆盖范围以外,利用农村供水工程向农村居民和单位等用水户供应生活用水和生产用水(不包括灌溉用水)的活动。

2、请问什么叫农村供水工程?

答:农村供水工程,是指为解决农村人畜饮水而兴建的各类供水工程。是指为解决乡(镇)、村(组)居民生活用水和小型企业生产用水,在村组(含居民点)、乡(镇)修建的永久性供水工程,包括乡(镇)集中供水工程、跨乡(镇)及行政村的集中供水工程、单个行政村或自然村的集中式供水工程、分散式供水工程。

3、请问什么叫用水户?

答:用水户,是指由农村供水工程供水的农村居民、村民(居民)委员会及驻村单位、乡镇政府机关、乡镇各类站(所)、农村学校(幼儿园)、卫生院、个体工商户、乡镇企业等用水主体。

4、请问农村饮水安全地方人民政府的主体责任是什么?

答:县人民政府是农村饮水安全的责任主体,对本县农村饮水安全工作负责,统筹辖区内农村饮水安全工作。

5、请问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行业监管责任是什么?

答: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本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负直接责任。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行业管理和业务指导,积极探索新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体制与运行机制,对辖区农村饮水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负监管责任。

6、请问供水单位的运行管理责任是什么?

答:供水管理单位是农村供水工程运行管理的责任主体,配备相应人员,做好水源巡查、水质检测、供水设施检修和维护等,负责向用户提供符合水质、水量要求的供水服务,保障正常供水;加大用水管理,降低供水成本;建立运行服务信息公开制度,公开水质、水价、水费收支等情况,接受公众监督;建立投诉、查询和投诉处理机制,及时答复、处理用户反映的供水问题。

7、请问供水设施安全保护范围是多少?

    答:供水管道两侧保护范围2米内,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修建建筑物,堆放杂物、取土,保护范围内不得堆放各种杂物和种植树木。

8、请问地表水保护范围是多少?

    答:地表水保护范围为一级保护区,取水口上游1000米,下游100米,保护范围内严禁排放污水、工业废水、废渣、垃圾、粪便、剧毒性农药等有可能污染水源的任何行为,沿岸农田不得使用长效或剧毒农药,不得从事放牧等有可能污染水域水质的一切活动。

9、请问地下水保护范围是多少?

答:地下水根据水文地质条件、取水构筑物的形式等确定其防护范围。在单井或群井影响半径50米范围内,不得修建渗水坑、渗水厕所、粪坑、排污水渠道,不得排放工业废水或生活污水和使用持久性或剧毒性的农药等。

10、请问用水户的义务与责任是什么?

答:1、按时缴纳水费;

2、不得擅自改变用水性质;

3、不得盗用或者擅自向其他单位和个人转供用水;

4、变更、暂停或者终止用水,应当到供水单位办理相关手续;

5、负责管护入户水表、水龙头及入户管线等供水设施,采取防冻措施等,保证计量设施正常使用,防止漏水爆管。

 


裕民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站

0二二年五月十九日

   相关文件:关于印发《裕民县农村供水管理办法》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