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秸秆资源利用效率,保护我县生态环境,裕民县农业农村局制定了2020年秸秆综合利用建设项目实施方案,计划为在裕民县新建秸秆饲料颗粒(肥料)加工厂进行资金补助,现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
一、招标条件:《裕民县2020年秸秆综合利用建设项目》已由塔地农业农村函字【2020】4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裕民县农业农村局;资金来源为中央预算内资金;项目名称为《裕民县2020年秸秆综合利用建设项目》。
二、招标概况:针对加工厂厂房建设、饲料加工设备购置,按照“自主建设、定额补助、先建后补”的办法进行直接补助,补助资金按照总投资比例进行补助,补助额度控制在50%以内,投资额不少于600万元,验收投产后一次性兑现补助资金。
三、投标人需要提供的资料:
1、提供项目实施方案、设计图纸;
2、建设用地证明;
3、投标人需要提供企业(合作社)营业执照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定代表人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原件。(注:以上证件均为原件查验,留单位加盖公章复印件一套);
4、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及信用中国(https://www.creditchina.gov.cn)平台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企业黑名单。
四、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0年12月28日
联系人:王** 电话:13579793879
报名地点:裕民县农业农村局三楼项目办
裕民县农业农村局
2020年12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