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民县2020年度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国土绿化—森林抚育项目)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HFCX20210323
1、招标条件
裕民县2020年度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国土绿化—森林抚育项目)经塔城地区林业和草原局以塔地林草字[2021]1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裕民县自然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裕民县2020年度第二批中央财政林业改革发展资金(国土绿化—森林抚育项目)
建设地址:裕民县
建筑规模:森林抚育6000亩,抚育措施修枝、抚育剩余物处理、浇水、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总投资额:暂定58.2万元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招标范围:工程规模范围内包含的所有内容
计划开工日期为:暂定2021年4月16 日
计划竣工日期为:暂定2021年5月30 日
工期(日历天): 45 天
3、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标准。
4、投标人资格条件:
(1)施工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应包含园林或园林绿化工程。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信誉要求: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
(4)业绩要求:本项目不需要提供业绩。
5、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拟采用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6、招标文件的领取:
(1)领取时间:从2021年3月23日10时00分到2021年3月29日19时30分
(2)领取方式:现场领取
(3)领取地点:新疆海丰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一楼招标部(塔城市光明路祥云小区5-1门头)
(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
(4)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的证件资料:
须提供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有效期内的企业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营业执照经营范围中应包含园林或园林绿化工程。
注:以上所有资料胶装成册。
7、施工投标人需交纳投标保证壹万元整(10000元);投标人无故中途退出投标活动,投标保证金不予退回。
8、发布媒介: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招标人:裕民县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宋**
联系电话:13565273777
报名联系人:马*、闫**
联系电话:0901-6221940
新疆海丰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3月22日
裕民县自然资源局森林抚育项目合同.docx
裕民县自然资源局森林抚育项目中标通知书.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