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概况
裕民县污水处理药剂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塔城市天元路幸福小区3、4号门面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4月28日 10:3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RHZC2021-045JZ
项目名称:裕民县污水处理药剂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元):1200000
最高限价(元):1200000
采购需求: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1200000
单位: 批
简要规格描述: 聚合氯化铝、聚丙烯酰胺、乙酸钠、葡萄糖等药剂采购(以上产品包括供货、运输、验收及质保等,为交钥匙项目,具体采购需求详见谈判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详见谈判文件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正规厂家生产并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产品。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4月25日至2021年04月27日,每天上午10:30至13:30,下午16:00至18: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塔城市天元路幸福小区3、4号门面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元):5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4月28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裕民县君合缘酒店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04月28日 10:30(北京时间)
地点:裕民县君合缘酒店会议室(如有变动另行通知)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获取方式:需提供(1)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2)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3)供应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原件备查)
备注:以上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节能环保等。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裕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塔斯特西路18号
联系方式:0901-652285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新疆瑞恒中信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塔城市天元路幸福小区3、4号门面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沈**
电 话:15809015553、18399578797
4.财政监督电话:0901-6526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