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案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主体名称或姓名 | 法定代人(负责人)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种类和依据 | 行政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行政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备注 | 1 | 裕(农)种罚字〔2018〕1号 | 销售未经审定的玉米种子案 | 新疆西部绿业农资有限责任公司 | 郭伟真 | 销售未经审定的玉米种子 | 罚款;《种子法》第二十三条和第七十八条第一款。1、没收违法所得20000元; 2、并处罚款50000元 以上两项罚没款合计70000元。 | 《处罚决定书》下达后15日内缴纳罚款 | 裕民县农业局2018年10月11日 | 已结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