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项目入库指南(试行)》的通知》(新乡振〔2022〕35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新财规〔2021〕11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 项目管理办法(暂行)》(新乡振〔2021〕32 号)管理办法。此次共计划实施裕民县2025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储备库项目118个,涉及资金26604.993万元,文件收悉后,裕民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项目评审会,裕民县农业农村局、发展改革委、统战部等主管部门严格执行上级文件要求,并结合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成果,合理分配安排资金,优先用于群众需求强烈、短板突出、带动增收强的项目。
根据自治区文件要求重点用于“粮棉果畜”等涉农产业集群发展,支持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持续增收、支持到人到户项目、产业发展、金融政策帮扶、雨露计划、乡村建设等项目。结合塔城地区农业农村局组织相关行业部门2025年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储备库项目实施方案、计划表评审反馈情况及时进行修改,按照项目公告公示管理要求,现在裕民县人民政府网内进行公示。
监督举报电话:0901-6527625
全国扶贫(乡村振兴)工作监督举报的电话号码:12317
附件:裕民县2025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计划库项目汇总表.xlsx
裕民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1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