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4日 星期日 |

裕民县2024年度自治区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安排情况公示

来源:裕民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日期:2024-05-15 17:22:29

 

根据《关于下达2024年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预算的通知》新财振[2024]9文件精神,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新财规〔2021〕11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任务 项目管理办法暂行》(新乡振〔2021〕32 号)管理办法。此次共下达裕民2024年度自治区下达财政衔接补助资金914万元,文件收悉后,裕民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项目评审会,裕民县乡村振兴局、发改委、统战部等主管部门联合财政局,严格执行上级文件要求,以2024年县级巩固拓展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储备库为基础,以2024年度项目计划库为根据,结合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成果,合理分配安排资金,优先用于群众需求强烈、短板突出、带动增收强的项目。

根据自治区文件要求重点用于“粮棉果畜”等涉农产业集群发展,支持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持续增收、支持到人到户项目、产业发展、金融政策帮扶、雨露计划、乡村建设等项目。                             

结合塔城地区乡村振兴局组织相关行业部门2024年自治区下达衔接补助资金项目实施方案、计划表评审情况,及项目评审会议对本次计划将到位的2024年自治区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14万元安排实施7个项目按照项目公告公示管理要求,现在裕民县人民政府网内进行公示。

监督举报电话:0901-6527625

全国扶贫(乡村振兴)工作监督举报的电话号码:12317

附件:裕民县2024年度自治区下达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备案表.xlsx

 

 

裕民县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

暨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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