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塔城地区医保局《塔城地区2024年医保基金监管监督检查(交叉检查)、抽查复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2024年8月5日至8月20日由沙湾市医保局牵头,地区医保局聘请第三方专家,对我县4家医疗机构进行现场检查。通过检查发现医疗机构违规问题共计4896条、涉及金额44348.87元,已全部追回,现将4家医疗机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情况通报如下:
一、裕民县人民医院
该院存在问题:将医疗纠纷病人纳入医保费用进行结算、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分解收费,涉及问题共计911例,违规金额15385.47元。
县医疗保障局依法依规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5385.47元,追偿违约金40000元,约谈该院主要负责人并要求其限期整改,涉及不规范诊疗行为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二、裕民县哈拉布拉卫生院
该院存在问题:串换收费、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开展骨盆孜马地疗法无相关资质人员,涉及问题共计1198例,违规金额5498.2元。
县医疗保障局依法依规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5498.2元,追偿违约金20000元,约谈该院主要负责人并要求其限期整改,涉及不规范诊疗行为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三、裕民县江格斯乡卫生院
该院存在问题:超标准收费、门诊慢特病无费用明细清单、普通门诊统筹无费用清单和费用结算单、开展TDP治疗项目无相关资质人员,涉及问题共计1385例,违规金额1844.2元。
县医疗保障局依法依规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844.2元,追偿违约金20000元,约谈该院主要负责人并要求其限期整改,涉及不规范诊疗行为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四、裕民县国医堂中医医院
该院存在问题:重复收费、违反诊疗规范,涉及问题共计1402例,违规金额21621元。
县医疗保障局依法依规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1621元,追偿违约金20000元,约谈该院主要负责人并要求其限期整改,涉及不规范诊疗行为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裕民县医疗保障事业发展中心
2024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