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1日 星期四 |

关于对塔城地区基金监管监督检查(交叉检查)医疗机构违规问题处理决定通报

来源:裕民县医疗保障事业发展中心 日期:2024-11-13 18:16:14


 

根据塔城地区医保局《塔城地区2024年医保基金监管监督检查(交叉检查)、抽查复查工作实施方案》要求,2024年8月5日至8月20日由沙湾市医保局牵头,地区医保局聘请第三方专家,对我县4家医疗机构进行现场检查。通过检查发现医疗机构违规问题共计4896条、涉及金额44348.87元,已全部追回,现将4家医疗机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情况通报如下:

裕民县人民医院

该院存在问题:将医疗纠纷病人纳入医保费用进行结算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分解收费涉及问题共计911例,违规金额15385.47元。

县医疗保障局依法依规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5385.47元,追偿违约金40000元,约谈该院主要负责人并要求其限期整改,涉及不规范诊疗行为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裕民县哈拉布拉卫生院

该院存在问题:串换收费超标准收费重复收费、开展骨盆孜马地疗法无相关资质人员涉及问题共计1198例,违规金额5498.2元。

县医疗保障局依法依规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5498.2元,追偿违约金20000元,约谈该院主要负责人并要求其限期整改,涉及不规范诊疗行为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裕民县江格斯乡卫生院

该院存在问题:超标准收费门诊慢特病无费用明细清单普通门诊统筹无费用清单和费用结算单、开展TDP治疗项目无相关资质人员涉及问题共计1385例,违规金额1844.2元。

县医疗保障局依法依规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1844.2元,追偿违约金20000元,约谈该院主要负责人并要求其限期整改,涉及不规范诊疗行为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四、裕民县国医堂中医医院

该院存在问题:重复收费违反诊疗规范涉及问题共计1402例,违规金额21621元。

县医疗保障局依法依规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1621元,追偿违约金20000元,约谈该院主要负责人并要求其限期整改,涉及不规范诊疗行为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裕民县医疗保障事业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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