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裕民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经营性房屋出租管理制度》及相关资产管理规定,本单位经与县财政局、住建局、发改委和自然资源局等部门会议研究,决定对本县部分符合出租条件的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经营性房屋进行公开招租,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门面具体情况
(一)大客运站斜对面原农机局门面房共4间房屋:
1、巴尔鲁克东路29D-5室,房屋面积为30平方米;
2、巴尔鲁克东路29D-6室,房屋面积为30平方米;
3、巴尔鲁克东路29D-7室,房屋面积为30平方米;
4、巴尔鲁克东路29D-8室,房屋面积为14平方米。
(二)原裕民县种子管理站门面共2间房屋:
1、巴尔鲁克东路1-2室,房屋面积为25平方米,原大盛视觉传媒;
2、巴尔鲁克东路1-3室,房屋面积为27平方米,原裕民县塔巴馕店。
(三)裕民县巴尔鲁克东路15号人社局西侧2-5楼,房屋总面积为1000平方米,原宜家宾馆。
(四)裕民县友好路33号,房屋总面积239.7平方米,原裕民县串串门火锅。
二、招租条件
租用方必须在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符合安全、卫生、环保、市政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不得从事与安全生产、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等规定相悖的行业。
三、租赁须知
1、出租期限:租赁期1年,从签订出租协议之日起计算。
2、招租方式:集中竞价的方式,价格高者获得使用权。
3、租用人主体资格: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报名时间:2020年11月12日至2020年11月19日。
5、报名地址:裕民县委三楼,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6、竞标地点:裕民县迎宾馆五楼会议室。
7、竞标时间:2020年11月20日,北京时间11点整。逾期作弃权处理。
联系人:赵* 联系电话:15276986662
裕民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0年1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