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5月14日 星期二 |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公告

来源:裕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日期:2020-07-14 16:39:08

                   

兹有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裕民支公司不动产权证书因保管不慎,遗失不动产权证书一本,不动产权证号:新(2018)裕民县不动产权第0000242号,现申请作废。如有异议者,请自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有关异议书面证明送达裕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公告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登记机构予以补发。

 

裕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