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地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地委第二巡察组于2019年9月20日至10月27日,对裕民县阿勒腾也木勒乡党委开展了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回头看”。巡察期间,巡察组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地委巡察工作要求,坚持问题导向,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紧盯关键少数,充分运用上次巡察成果,突出重点再深挖、突出整改再监督、突出问题再发现。通过广泛开展个别谈话,认真受理群众来信来访,调阅有关文件资料,深入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形成震慑,顺利完成了巡察任务。
2019年12月30日,地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2019年12月28日,地委“五人小组”听取了综合巡察情况汇报。地委“五人小组”和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同意巡察组的报告,赞同巡察组指出的问题和现将巡察情况反馈如下:
2015年以来,裕民县阿勒腾也木勒乡党委围绕打赢脱贫攻坚战,积极履行主体责任,持续落实“七个一批” 扶贫措施,推进建档立卡贫困户“两不愁、 三保障” 工作,通过实施扶贫“十项工程”,不断取意见建议,并对裕民县阿勒腾也木勒乡整改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取得脱贫攻坚巩固提升新成效。2016年9月,地委第三巡察组对该乡开展了脱贫攻坚专项巡察,但在此次“回头看” 过程中,巡察组仍然发现和群众反映了一些问题。
一、巡视巡察整改存在的问题
(一)在“执纪偏轻偏软,监督执纪震慑警示不够”方面,个别老党员不知道原乡党委书记刘慧腐败案件具体情况。
例如,未及时研究制定“裕民县阿勒腾也木勒乡党委关于扎实做好‘以案促改’相关工作方案”,及时将阿勒腾也木勒乡原党委书记刘慧典型案例下发各党支部,应通过“举一反三、原因剖析”,身边的反面典型案例,提高知晓率,加强震慑警示力度。
(二)部分领导班子成员不愿抓党建,不会抓党建。
例如,在利用巡视巡察整改结果推动工作方面做的还不够。围绕抓班子带队伍,深入贯彻两个“条例”,抓实“五个基本”,深化“一抓三促”,在提升基层党组织的政治领导力、思想引领力、群众组织力和社会号召力能力不足。
(三)巡察出的问题:“三会一课”落实不到位,流于形式。
例如,乡党委未按规定规范落实“三会一课”规定动作。抓好党支部书记教育培训,提高履职能力,将党支部书记培养成党建工作“明白人”。
二、不重视各类监督检查问题的整改,部分问题整改不彻底
(一)巡察反馈问题:“对审计提出的挪用2016年土地整治专项资金1.5万元未整改。
(二)巡察反馈问题:乡纪委自查的白布谢村1人违规享受低保金0.8万元,阿勒腾也木勒村1人违规享受安居房补助2.85万元,至今未收回。
三、政治意识不强,党委核心作用弱化,重点工作推动力
(一)学风不严不实。
1、巡察反馈问题:只注重有计划有记录,班子成员查摆问题不具体,多以空泛表态代替整改,个别领导以完工项目作为整改措施。
2、巡察反馈问题:针对农村党员国语读写差、哈语学习资料不足的问题,党委未采取有效措施。
3、巡察反馈问题:在抽查的25名党员干部中,有12人(48%)不知中国共产党人的初心和使命是什么。
(二)落实新疆工作总目标有差距。
1、巡察反馈问题:国庆期间结对帮扶未按要求开展。
2、巡察反馈问题:对打掉的高利贷团伙,开展进一步深挖扩线不足。
(三)脱贫攻坚组织保障不力。
1、巡察反馈问题:作为贫困人口占全县三分之一的重点乡,未落实配备5名扶贫专干的要求,只配备3人。
2、巡察反馈问题:贫困村应配备5人,只配备1人,但是近两年骨干力量却被上级抽调达17人次。
3、巡察反馈问题:扶贫专干整日在文字档案上“下功夫”,没有时间和精力抓具体帮扶工作。
四、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两个责任”缺失,扶贫领域问题易发多发
(一)主体责任缺位。
1、巡察反馈问题:2018年未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动员部署会,没有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推进方案,没有明确任务要求和分工责任,“一岗双责”形同虚设,未建立扶贫领域腐败风险点排查、防范工作机制。
(二)执纪问责偏轻偏软,警示教育效果不明显。
1、巡察反馈问题:纪委查处把关不严、工作失职案件,对负责审核把关的工作人员和分管领导未予以追究。
2、巡察反馈问题:2017年以来,全乡29名干部违纪被查出,涉及扶贫领域14名。
(三)项目实施不精准。
1、巡察反馈问题:种植大蒜和防渗渠建设2个项目因申报测算不精准无法实施,93.5万元项目资金被收回。
2、巡察反馈问题:阿勒腾也木勒村投资953万元建设的5个扶贫帮带项目,仅吸纳2名贫困户就业与设计带动130余名贫困户就业相差甚远。
(四)违纪违规问题未有效遏制。
1、未经“四议两公开”程序,擅自变更扶贫项目。
(1)巡察反馈问题:江阿布拉克村2016年扶贫羊项目扩大范围发放52户。
(2)巡察反馈问题:阿勒腾也木勒村2017年扶贫羊项目有53户多发一只羊。
(五)漠视群众利益问题突显。
1、群众诉求长期得不到解决。
巡察反馈问题:公交车建站不通车,群众反映强烈。
2、侵害集体利益。
巡察反馈问题:部分国有土地长期未签订承包合同,10年来欠缴承包费120.03万元。
3、易地搬迁成效不明显。
巡察反馈问题:易地搬迁63户中的31户既无草场耕地又无一技之长,国语能力差,最易成为返贫户。
4、对救灾物资发放把关不严。
巡察反馈问题:2019年发放的1700袋大米中部分存在生虫情况,仅更换了未发放的40袋,未组织全面清查,有群众反映“发了, 还不如不发”,使党的好政策没有取得好效果。
(六)基层负担依然较重。
1、工作标准不统一,重复工作多。
巡察反馈问题:目前仍在对2017年已验收通过的脱贫攻坚档案进行再整理。
2、乡党委政府充当“二传手”。
巡察反馈问题:上级发文直接转到村队,未结合实际分解安排部署,上午发通知下午要材料,各站所多头重复向村里要数据。
五、不重视党的建设,党内组织生活不规范,基层党建存在缺失
(一)党建责任未落实。
1、巡察反馈问题:党委和各村党支部党建工作计划、总结无脱贫攻坚内容。
2、巡察反馈问题:部分领导班子成员不愿抓党建,不会抓党建,述职述廉报告无党建和脱贫攻坚内容,包村领导下村只抓业务不问党建,不能指导包联村党支部党建工作。
3、巡察反馈问题:近几年乡村党建工作一直在全县排名靠后。
(二)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1、巡察反馈问题:部分党政领导不讲党课,个别班子成员连续5个月不参加支部生活。
2、巡察反馈问题:机关党支部以党委活动、晨会代替支部活动,“三会一课”流于形式。党委民主生活会的班子及个人对照检查材料,未结合脱贫攻坚查摆问题,未制定推动脱贫攻坚工作的管用措施
(三)议事决策规则不完善。
1、巡察反馈问题:党委会研究财务支出,以通报替代集体研究讨论,研究项目仅对资金投入和建设内容简单表态,未充分发表意见形成决议。
2、巡察反馈问题:乡里没有建立项目储备库,申报项目靠临时讨论和个人意见。
3、巡察反馈问题:村级项目从申报到实施征求村里意见少,“四议两公开”程序后置,村里只负责签字盖章。
(四)选人用人制度落实不到位。
1、巡察反馈问题:近两年乡机关中层干部选拔任用未严格落实考察程序,部分站所干部长期不交流,工作积极性难以调动。
2、巡察反馈问题:2018年乡党委研究村干部任用,仅凭分管领导的提议就决议科技副村长的任职。
3、巡察反馈问题:2名村级考录干部任职不久就调任其他岗位。
六、意见建议
向阿勒腾也木勒乡党委反馈的意见
1、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坚定坚决落实好党中央、 自治区党委重大决策部署和地委工作要求,扎实推进社会稳定,脱贫攻坚, 乡村振兴从严从实向纵深发展,解决信访突出问题,以更加坚定的决心、更加过硬的措施、更加务实的作风,不断推进全乡工作上水平上台阶。
2、党委要加强落实脱贫攻坚主体责任。 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重要论述为尺子,对照党中央制定的脱贫攻坚方针政策,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坚决做到“六个精准”。
3、乡纪委,监办要加大履行脱贫攻坚监督责任力度。主动加强对扶贫领域的监督,强化日常监督,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严格按照职能权限执纪问责,要采取有力措施解决本乡在扶贫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普遍性问题, 以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
4、坚持“党建带扶贫,扶贫促党建” ,把基层党建目标任务与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有机融合,党委要加强指导基层党组织抓脱贫攻坚工作,班子成员要深入履行职责职能,认真找“贫”根、寻“困”源,因地制宜探索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办法和措施,实现党的建设和脱贫攻坚“无缝对接”。
5、党委要严格落实整改责任。针对巡视巡察反馈的问题,认真梳理分析,举一反三,采取有力措施解决问题。对敷衍整改、整改不力的,要严肃追责问责,以整改实际成效取信于民,增强群众的幸福感、 获得感。
以上反馈意见,请阿勒腾也木勒乡党委高度重视, 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按照地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要求,认真研究反馈意见,抓好整改落实。
此次巡察期间,阿勒腾也木勒乡党委对巡察组的工作给予了积极支持和有力配合; 各级干部和广大职工群众热情关注和支持巡察工作,积极反映问题和情况; 巡察工作联络人员积极开展组织协调工作,有力保障了巡察工作的顺利进行。在这里,我代表地委第二巡察组对大家给予巡察工作的大力支持表示衷心的感谢。
中共阿勒腾也木勒乡委员会
2019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