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5月19日 星期日 |

不动产权证书遗失声明

来源:裕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日期:2019-09-27 19:37:03


兹有裕民县居民施建新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裕民县哈拉布拉镇友好路东侧水利局家属院施建新平房,不动产权证号:新(2017)裕民县不动产权第0000052号房屋不动产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不动产权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裕民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9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