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2日 星期五 |

巡 察 公 告

来源:裕民县纪委监察局 日期:2019-03-25 16:56:37

按照裕民县委的工作部署,县委各巡察组拟于3月下旬开展中共十二届裕民县委第十三轮巡察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常规巡察单位

县委第二巡察组:哈拉布拉镇喀拉乔克街社区

县委第三巡察组:吉也克镇库木托别村、科协

二、脱贫攻坚专项巡察单位

县委第一巡察组:发改委

三、意识形态领域专项巡察单位

县委第四巡察组:教育系统

四、“回头看”单位

县委第一巡察组:哈拉布拉乡北哈拉布拉村

县委第二巡察组:哈拉布拉乡南哈拉布拉村

县委第三巡察组:水利局

县委第四巡察组:教育系统

五、巡察时间

2019326426

六、巡察对象

各党组织领导班子及其成员。

七、巡察内容

巡察组将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其它党内法规,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按照“六个围绕、一个加强”和“五个持续”要求,深化政治巡察,重点发现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以及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反分裂斗争纪律等突出问题。巡察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在落实脱贫攻坚、富农惠农政策中是否存在弄虚作假、虚报冒领、优亲厚友、截留私分等问题;着力发现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和黑恶势力的“保护伞”等突出问题;着力发现“大棚房”背后的建设违纪违法问题;着力发现违反反分裂斗争纪律的行为,特别是“两面人”“两面派”;着力发现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四风”“四气”问题;着力发现是否存在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聚焦新疆工作总目标,检查被巡察单位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地委、县委决策部署及工作推进落实情况;检查被巡察单位执行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以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等情况;检查“三资”管理情况;检查领导班子及其成员是否存在蛮横霸道、破坏党群干群关系、不作为、不担当等问题;对巡视巡察反馈的问题一件一件过筛子,看被巡察单位党组织是不是担起整改主体责任,有没有层层推卸,有没有报假账,是不是整改到位,对整改工作中严重失职失责,拒不整改、虚假整改的,严肃追责问责。

同时,对群众反映以上单位党组织班子及成员在其它方面的重大违纪违法问题线索,巡察组也将做深入了解和掌握。对其它与巡察工作无直接关系的个人诉求、涉法涉诉等信访问题,将按照分级负责、属地管理的原则,转交有关部门和单位办理。

八、反映问题渠道

巡察期间,欢迎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如实向巡察组反映问题、提供线索。县委巡察组将安排专人负责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同时在被巡察单位设置意见箱,设置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欢迎大家与我们联系,对大家反映的问题,巡察组将安排专人及时处理,并为大家绝对保密。

(一)通信地址

裕民县纪委监委办公楼第一巡察组收

裕民县纪委监委办公楼第二巡察组收

裕民县纪委监委办公楼第三巡察组收

裕民县纪委监委办公楼第四巡察组收

(邮政编码834800

(二)举报电话

县委巡察办公室:0901-6598067

县委第一巡察组:13809978996

县委第二巡察组:18999743873

县委第三巡察组:13579790552

县委第四巡察组:18097713164

 

 

 

 中共裕民县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3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