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5月19日 星期日 |

裕民县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行动致家长的一封信

来源:裕民县教育局 日期:2019-01-21 11:33:10

各位家长,您好!

孩子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也是家庭的未来。教育好您的孩子,保证他们快乐、健康、活泼地成长,是我们共同的目标,也是我们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寒假在即,或许不少家长已经在考虑如何选择校外培训机构,其实,孩子的健康成长需要劳逸结合,假期正是孩子放松身心、锻炼身体、探索实践的好时期。家长可与孩子一起商量制定寒假计划表,合理安排学习和娱乐,切不可盲目跟风,随意为孩子安排校外学科类培训、知识类学前班等,会造成孩子过重的负担。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校外培训机构发展的意见》(国办发【201880号)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新教基【201812号)文件精神,响应国家、自治区、地区切实减轻中小学生课外负担,开展校外培训机构治理专项行动的要求,我们向全县中小学生家长发出倡议:

一、树立科学的教育观和人才观

要引导孩子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价值观和人生观,重视发展孩子良好的道德品质、必备的身体素质和适应社会发展的各种基础技能,注重孩子的全面发展。

二、理性对待校外培训

要综合孩子的精力、特点、兴趣、特长、学业水平等因素进行具体分析,参加培养学生兴趣、发展学生特长、发展素质教育的校外培训,选择证照齐全、办学规范、无安全隐患的校外培训机构,选择好培训的项目、内容、时间,保证孩子安全的基础上,学有所获。同时,为创建一个合法、文明、有序的教育环境,请您自觉抵制无证办学机构以及家庭小作坊补习模式。

三、积极参与监督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治理

希望您从孩子身心健康和生命安全出发,积极配合无证无照校外培训机构以及家庭小作坊补习模式的治理工作,裕民县教科局设置专项治理举报电话。同时,对在职教师到校外培训机构兼职任教、有偿家教,从事或变相从事介绍、诱导或逼迫学生参加校外机构学习等行为进行坚决查处,一经发现核实,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县教育局举报电话:0901-6726011

 

         

裕民县校外培训机构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9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