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4月19日 星期五 |

裕民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关于地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进展情况通报(社会公开稿)

来源: 日期:2020-12-23 13:07:23

 

根据地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0年5月11日至6月10日,地委第二巡察组对我局进行了提级巡察。2020年7月15日,地委第二巡察组向我局反馈了巡察意见,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有针对性地提出了意见建议。裕民县自然资源局党组提高政治站位,承担巡察整改主体责任,成立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组主要领导履行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聚焦新疆工作总目标,紧扣党中央关于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各项决策部署,认真梳理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制定整改方案,建立3个方面13个具体问题的整改台账,细化整改措施,明确整改责任和完成时限,抓好整改落实。截止2020年11月,9个问题已基本整改到位,还有4个问题正在整改中,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按照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担负生态文明建设的政治责任还有差距方面

1. 针对“对机构改革没有充分彰显生态优先理念”的问题

一是制定《裕民县自然资源局关于贯彻落实生态文明建设集中学习计划》,组织干部职工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文明建设新思想新理念,撰写心得体会。二是召开会议研究人事调整以及地质和矿产、林检和土地等科室合并事宜,通过合理配置人员,加强职能发挥来提高工作效能。三是制定了公益林管护员调整工作方案,将公益林管护员,分配至塔斯特管护站、哈拉布拉管护站等9个管护站开展工作,排除了森林管护隐患。

2.针对“履行林业生态保护工作职责不力”的问题

一是向项目施工方(塔城华瑞建设有限公司)发出限期整改通知书,要求施工方在规定期限内完成造林补播。今后在造林地块选择上,认真勘查、论证,确保造林成活率。二是与生态办签订了生态区林木管护责任书,严格履行林木管护职责,组织人员检查林木管护情况。三是制定《生态区防护林更新抚育工作方案》,对生态区所有退化、死亡的林带进行修复、更新,目前已完成退化林分修复460亩,确保防护林带发挥最大生态效益。

3.针对“对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组织干部职工学习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知识2次,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落实疫情防控措施,开展野生动物疫情防控管理常态化检查3次。二是依据塔城地区林业和草原局《关于移交野生动物人工繁育及经营利用的函》,将裕民县(161团辖区)范围内人工繁育的野猪和獾子经营利用行政管理权限,分别移交至县畜牧兽医局和兵团第九师161团进行管理。三是向县财经领导小组递交《关于发放裕民县自然资源局2019年5名聘用管护员工资的申请报告》申请资金8.4万元,将拖欠护草员(临时聘用)的工资发放到位。

二、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为民服务意识不强,落实党的惠民政策、服务群众质量不高方面

1.针对“林业建设项目管理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一是修订《裕民县自然资源局项目管理制度》,对项目的编制申报、招投标和档案管理、资金支付等程序进行规范。二是组织项目办人员认真梳理不规范项目,委托第三方新疆海丰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对裕民县自然资源局基建类项目进行工程决算审计,依据审计结果,及时支付资金。三是针对2017年中央财政国家级公益林营造项目和中央财政造林补贴项目,裕民县找不到合适的造林地块,项目无法实施,资金已被县财政收回。四是制定了37个林草项目整改工作方案。目前29个项目已执行完毕,剩余8个项目正在整改中。五是向地区林业和草原局上报《裕民县2017年中央财政森林防火视频监控系统建设项目的变更申请》,已安排专人及时跟进批复结果,严格按照批复方案完成整改。六是在今后的项目实施过程中,认真落实相关规定和制度,严格按照作业设计和实施方案的建设内容执行。

2.针对“塔斯特天保中心管护站违规建设,造成资产闲置”的问题

一是修订《裕民县巴尔鲁克山国有林管理局天保项目管理制度》,规范天保项目管理工作。二是组织相关部门对塔斯特天保管护站进行验收,待第三方(新疆海丰诚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工程审计通过后,立即支付项目资金。三是今后严格按照项目管理制度和项目实施方案建设内容执行,对已完工的天保项目,及时进行验收、决算和审计。

3.针对“工作作风不实,造成国有收入流失”的问题

经核实,分管领导对此问题已向党组作出详细说明。今后我局将严格规范合同内容,要求先由业务科室拟定,再经财务科和办公室审核把关,方可提交党组进行会议研究,确保合同内容严谨、程序合法。

4.针对“群众观念淡薄,为民服务意识不强”的问题

一是完善《财务管理制度》,对《自治区访惠聚驻村工作队经费使用实施意见》进行培训学习。二是按照不动产登记窗口需要,选优配齐窗口工作人员8名。已对窗口工作人员开展1次不动产登记业务知识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三是向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发出了《关于移交裕民县房屋登记档案资料的函》。目前群众能够正常办理房屋产权登记手续。

5.针对“执行财经纪律不严格”的问题

一是完善了《裕民县自然资源局公车管理制度》、《裕民县自然资源局财务管理制度》等规章制度,明确财务报销审批责任。对财务人员进行财务法规制度培训,提高财务风险防范能力。严格按照程序支出三公经费,避免出现超支情况发生。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内控制度》,堵塞管理漏洞,杜绝各类违纪违规行为的发生。向施工方(塔城银河建筑安装有限公司)发出收缴通知书,要求施工方在7天之内将多收的工程款退回至裕民县自然资源局账户。已查找项目资金支付流程和支付环节中存在的漏洞和风险2个,并提出相关意见建议,及时规避财务风险。

6.针对“国有资产管理不善”的问题

一是对巴尔鲁克山国有林管理局办公桌、档案柜、防火器材和羊等国有资产登记造册,纳入资产管理。二是完善《裕民县巴尔鲁克山国有林管理局经营性资产管理制度》,规范经营性资产的登记、处置、保管和核查。三是今后处置牲畜资产须经党组会议研究,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和流程清理处置经营性资产。

(三)党建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党的领导核心作用不强

1.针对“重业务,轻党建,党的领导作用发挥不充分”的问题

一是调整自然资源局党建工作领导小组,确定领导小组议事规则、职责等,完善《自然资源局党建工作制度》,统筹谋划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二是党组班子成员带头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积极主动参加党支部的各类活动,对党支部工作开展情况开展指导,充分发挥党组的领导核心作用。三是严格按照党支部委员的换届选举、改选等程序对机关党总支和机关第二党支部(原林草局党支部)支委进行改选,加强党支部管理工作,确保党支部正常开展各项活动。四是党支部对主题教育开展情况进行“回头看”,组织全体党员再次学习,认真开展交流讨论,确保主题教育全覆盖。

2.针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重视不够,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调整裕民县自然资源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修改完善2020年自然资源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各科室结合自身的工作职责落实风险防控工作机制,排查风险点27个。二是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知识学习并进行测试,撰写心得体会。三是组织党员干部参观红色教育基地,做到学习教育常态化。四是严格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党组书记按照责任分工对所属党支部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3.针对“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修订《裕民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工作规则》和《裕民县自然资源局党组议事决策规则》,党组在研究人事考察,项目资金支付、项目验收等重大事项时,党组会议都能充分发扬民主,党组成员都能畅所欲言发言并表明态度,会议整个过程均按照“四个不直接分管”、民主集中和主要领导末尾表态等制度严格执行。

4.针对“未落实巡视整改长效机制,改了又犯”的问题

一是完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履约情况监管长效机制办法》,有效规范土地出让收支和土地管理行政行为。对2020年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成交确认书的供电生产综合用房建设项目7宗用地项目,建设用地科安排专人督促企业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内容催缴土地价款,2020年无一例拖欠土地价款事情发生。二是加强监管供后用地情况,启动监管程序(是否开工、是否开始建设,避免出现土地闲置情况),通过下发催缴通知书的方式告知企业负责人缴纳土地出让金,在企业的主动配合下收回了欠缴的土地出让金79.4668万元。针对欠缴土地出让金,已通过司法程序向裕民县人民法院法院提起诉讼。三是今后将严格按照《土地出让合同》约定条件,及时收取土地出让金,只要用地单位涉嫌违约,将对违约事实和原因及时进行调查认定,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四是依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履约情况监管长效机制办法》,对每一宗出让土地的履约进行“回头看”:看土地出让金是否按期缴付、看是否按期开竣工、看是否按合同约定使用土地,并建立工作台账。凡是违反按合同约定的及时在本地主要媒体上进行公示,营造依法用地、诚信履约的良好氛围。

经过3个月的集中整改,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但也清醒认识到,整改工作成效只是初步的。下一步,裕民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聚焦总目标,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持续把巡察整改与党中央关于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等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紧密结合起来,以更高的政治站位和政治自觉,坚持整改标准不降、措施力度不减,持之以恒,久久为功,建立长效机制,持续深化巡察整改工作。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裕民县自然资源局党组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18099013808 ,收件地址:裕民县哈拉布拉镇巴士拜东路1号,裕民县纪委监委派驻第五纪检监察组收。

中共裕民县自然资源局党组

2020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