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的指导意见》(国发〔2022〕5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依托全国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建立政务服务效能提升常态化工作机制的意见》(国办发〔2023〕29号)文件要求,全面贯彻落实自治区、地区关于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的各项决策部署,解决企业群众“上班没空办,下班没处办”的急难愁盼问题,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提升服务质效,最大限度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裕民县政务服务中心推出“延时+预约办”服务,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从便利企业和群众角度出发,推出延时服务、预约服务等贴心政务服务,企业、群众可通过现场预约或电话预约的方式预约政务服务窗口周末及节假日办理政务服务事项,解决企业、群众“上班时间没空办、下班时间没处办”的难题,不断提高企业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二、服务形式
(一)工作日延时服务
各窗口在法定工作日,凡有服务对象正在办理未办结的事项时,窗口工作人员应主动延长工作时间直至事项办理完毕。
1.服务时间:工作日中午下班(13:50-15:50)晚间下班(19:50-20:30)酌情延长服务时间
2.服务范围:政务服务中心所有进驻单位
(二)周末、节假日“预约办”服务
在非工作日为已预约的企业和群众提供政务服务。
1.服务时间:周六上午及节假日上午(10:30—14:00)。
2.预约方式。企业和群众如需在双休日、节假日等非工作日办理政务服务事项,可选择通过现场预约或者电话预约的方式进行实名预约,按需求开放业务办理。
现场预约:可在工作日的上班时间内到裕民县政务服务中心对应办事窗口进行预约登记(上午10:00—13:50,16:00—19:50)。
电话预约:可在工作日的上班时间内拨打裕民县政务服务中心对应办事窗口电话进行预约登记(上午10:00—13:50,16:00—19:50)。(预约电话详见附件)
(3)办理服务。凭与预约登记信息一致的身份信息,并携带相关申请材料按照约定时间到裕民县政务服务中心办理相关业务。
服务范围:公安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卫健委、住房公积金、市监局、社保局、医保局、税务局、民政局、便民服务专区、不动产等高频事项,并根据实际动态调整清单。
(三)“24小时自助办”服务。县政务服务中心积极协调相关部门配备自助终端设备,提供24小时自助服务,方便群众自助办。
三、特殊群体服务
绿色通道:对老年人、残疾人、孕妇等群体免预约优先办理。
上门服务:针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重病患者、重度残疾人士等因特殊原因无法亲自到大厅办理业务的特殊群体,将服务窗口搬到群众“家门口”,用“自己跑”代替“群众跑”
四、保障措施
(一)线上配套服务。推广“网上办”“掌上办”,引导群众非紧急业务通过“数智裕民”“新服办”等小程序线上办理。
(二)做好相关业务、技术、后勤等支持。做好“无休日”值班人员安排,确保非工作日窗口正常运转。在“无休日”值班期间,窗口工作人员要注意安全,服从管理,提供周到服务,并做好工作记录。
(三)保障工作人员合法权益。各相关单位要保障窗口工作人员工伤等合法权益,如发生工伤,视同工作时间内的工伤认定。窗口工作人员在非工作日为办事群众提供现场服务的,单位在不影响窗口工作正常开展的前提下,合理安排时间补休。
(四)做好监督考核工作。县政务服务中心负责现场网络环境、设备系统运行等技术支持,将各窗口单位及窗口工作人员的“无休日”改革政务服务情况纳入日常监督管理和“最美服务窗口”“工作标兵”“党员示范岗”等考评内容。
五、实施时间
该方案自2025年4月1日起试行,根据运行情况动态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