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塔城地区医保局《关于深化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方案》要求,裕民县医保局聘请第三方专家,对裕民县6家医疗机构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开展了现场检查,通过检查发现医疗机构违规问题共计8744条、涉及金额88265.06元,已全部追回,现将6家医疗机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情况通报如下:
一、裕民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该中心存在问题:串换项目、超限用药、超标准收费、营养状况评估与指导人员无资质、盆底定量肌电图测试治疗设备与治疗项目不符、中医治疗室无登记台账,涉及问题共计2007例,违规金额54729.2元。
县医疗保障局依法依规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54729.2元,追偿违约金20000元,约谈该中心主要负责人并要求其限期整改,涉及不规范诊疗行为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二、裕民县牧业医院
该院存在问题:超限用药、超标准收费、药房工作人员无资质,涉及问题共计2337例,违规金额5853.28元。
县医疗保障局依法依规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5853.28元,追偿违约金20000元,约谈该院主要负责人并要求其限期整改,涉及不规范诊疗行为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三、裕民县阿勒腾也木勒卫生院
该院存在问题:重复收费、超限用药、串换收费、超标准收费、将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纳入医保基金结算、科室人员无资质,涉及问题共计1115例,违规金额7918.93元。
县医疗保障局依法依规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7918.93元,追偿违约金20000元,约谈该院主要负责人并要求其限期整改,涉及不规范诊疗行为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四、裕民县吉也克镇卫生院
该院存在问题:超限用药、超标准收费、将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纳入医保基金结算、影像工作人员无此工作资质、药房工作无人员相关执业资质,涉及问题共计2726例,违规金额9111.92元。
县医疗保障局依法依规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9111.92元,追偿违约金20000元,约谈该院主要负责人并要求其限期整改,涉及不规范诊疗行为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五、裕民县新地乡卫生院
该院存在问题:超限用药、超标准收费、无精神科相关资质且无检测报告单,涉及问题共计504例,违规金额2651.73元。
县医疗保障局依法依规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651.73元,追偿违约金20000元,约谈该院主要负责人并要求其限期整改,涉及不规范诊疗行为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六、裕民县郭永元中医诊所
该诊所存在问题:超限用药,涉及问题共计55例,违规金额8000元。
县医疗保障局依法依规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8000元,追偿违约金10000元,涉及不规范诊疗行为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裕民县医疗保障事业发展中心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