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2日 星期日 |

关于对裕民县基金监管检查医疗机构违规问题处理决定的通报

来源:裕民县医疗保障局 日期:2024-12-06 12:57:10


 

根据塔城地区医保局《关于深化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治理方案》要求,裕民县医保局聘请第三方专家,对裕民县6家医疗机构2022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医保基金使用情况开展了现场检查,通过检查发现医疗机构违规问题共计8744条、涉及金额88265.06元,已全部追回,现将6家医疗机构违规使用医保基金的情况通报如下:

裕民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

该中心存在问题:串换项目、超限用药、超标准收费、营养状况评估与指导人员无资质、盆底定量肌电图测试治疗设备与治疗项目不符、中医治疗室无登记台账,涉及问题共计2007例,违规金额54729.2元。

县医疗保障局依法依规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54729.2元,追偿违约金20000元,约谈该中心主要负责人并要求其限期整改,涉及不规范诊疗行为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裕民县牧业医院

该院存在问题:超限用药、超标准收费、药房工作人员无资质,涉及问题共计2337例,违规金额5853.28元。

县医疗保障局依法依规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5853.28元,追偿违约金20000元,约谈该院主要负责人并要求其限期整改,涉及不规范诊疗行为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裕民县阿勒腾也木勒卫生院

该院存在问题:重复收费、超限用药、串换收费、超标准收费、将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纳入医保基金结算、科室人员无资质,涉及问题共计1115例,违规金额7918.93元。

县医疗保障局依法依规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7918.93元,追偿违约金20000元,约谈该院主要负责人并要求其限期整改,涉及不规范诊疗行为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四、裕民县吉也克镇卫生院

该院存在问题:超限用药、超标准收费、将不属于医保支付范围的纳入医保基金结算、影像工作人员无此工作资质、药房工作无人员相关执业资质,涉及问题共计2726例,违规金额9111.92元。

县医疗保障局依法依规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9111.92元,追偿违约金20000元,约谈该院主要负责人并要求其限期整改,涉及不规范诊疗行为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五、裕民县新地乡卫生院

该院存在问题:超限用药、超标准收费、无精神科相关资质且无检测报告单,涉及问题共计504例,违规金额2651.73元。

县医疗保障局依法依规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651.73元,追偿违约金20000元,约谈该院主要负责人并要求其限期整改,涉及不规范诊疗行为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六、裕民县郭永元中医诊所

诊所存在问题:超限用药,涉及问题共计55例,违规金额8000元。

县医疗保障局依法依规追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8000元,追偿违约金10000元,涉及不规范诊疗行为移交相关部门进行处理。

 

 

 

 

   裕民县医疗保障事业发展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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