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2024年裕民县农业农村局对全县范围内生产基地已上市农产品进行了风险监测,现将有关监测情况公示如下:
第四季度监测共抽取样品3批次,其中监督抽查2批次、例行监测1批次。抽检检测项目为敌敌畏、二嗪磷、乐果、久效磷、甲胺磷、甲拌磷、毒死蜱、甲基对硫磷、五氯硝基苯、三唑酮、硫丹、联苯菊酯、高效氯氟氰菊酯、氟氯氰菊酯、氰戊菊酯、百菌清、异菌脲、甲氰菊酯、氯菊酯、氯氰菊酯、溴氰菊酯、α-666、β-666、林丹、δ-666、乙烯菌核利、三氯杀螨醇、腐霉利、氟氰戊菊酯、氟胺氰菊酯、杀扑磷、乙酰甲胺磷、氧乐果、杀螟硫磷、甲基异柳磷、特丁硫磷、水胺硫磷、倍硫磷、丙溴磷、三唑磷、伏杀硫磷、灭线磷、氯唑磷。
第四季度抽检样品中,合格样品3批次,合格率100%。2024年第四季度监测结果分析,裕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等级为低风险。
附件:裕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等级信息(第四季度).xlsx
根据《裕民县2024年农产品质量安全检验检测工作计划》要求,裕民县农业农村局2024年对辖区范围内生产经营的食用农产品开展了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工作。
监测主要对辖区内蔬菜生产基地进行抽样。样品按NY/T789-2004《农药残留分析样本的采样方法》规定抽样,根据不同检测项目分别按NY/T761-2008《蔬菜和水果中有机磷、有机氯、拟除虫菊酯和氨基甲酸酯类农药多残留的测定》、GB 23200.1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水果和蔬菜中阿维菌素残留量的测定液相色谱法》规定检测有机磷、有机氯等39种农药残留,依据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1-2022《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2,4-滴丁酸钠盐等112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进行判定。共计抽检蔬菜11批次,所检项目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202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2,4-滴丁酸钠盐等112种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 2763.1-2022)的规定。
现将2024年第四季度检测结果予以公告,检测结果详见附件。
附件:裕民县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等级信息(第四季度).xlsx
监督电话:0901-7610570
特此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