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提高资产使用效率,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原裕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级单位县粮食和物资储备局中心仓库地面附着物含库房9个、简易仓3个、办公室、大棚、烘干塔、机械棚、药品库、化验室、宿舍、值班室、地磅房等,经新疆经纬兴远房地产资产评估测绘有限公司评估,评估价格为985.38万元(含军供站库房39.38万元),以评估报告为准。现对上述资产进行公开征集协议转让。
公开征集时间:2024年8月10日—2024年8月22日
本次公开征集协议转让,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并保留对本次转让活动的最终解释权。
(联系人:宋建军 0901-6521011)
2024年8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