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9月08日 星期日 |

裕民县自然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中心解决补办不动产证的问题

来源:裕民县自然资源局 日期:2024-07-04 18:24:54


 

哈拉布拉镇叶某某通过塔城地区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反映,因本人房产所有权证丢失,咨询补办相关手续流程有些繁琐,时间有点长。

6月25日,不动产登记中心接诉后立即核查情况,经核查,情况属实。根据原《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污损、遗失、灭失,权利人申请补办将在网站进行公示,不少于15个工作日。2024年5月23日新修订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内容,取消了15个工作日的公告时间限制,目前,不动产权属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污损、遗失、灭失,权利人在网站进行公告,1个工作日后权利人即可领取补发证书。进一步节省了等待时间,提升了群众办事效率。

 6月26日,不动产工作人员进行回访,叶某某业务目前正在办理中,对12345热线的高效快捷的工作效率表示满意。

下一步,不动产登记中心组织干部职工每周进行业务培训,提升干部职工业务水平,坚持以群众需求为出发点,依法依规为群众提供更多优质的“加速度”服务。

                

 

承办单位:裕民县自然资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