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自然资公示〔2024〕8号
根据“双随机、一公开”要求,现将建设项目用地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批后公示如下:
基本信息:
证书编号 |
用字第654225202400005号 |
日 期 |
2024年3月13日 |
建设单位 |
裕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建设项目名称 |
裕民县医疗废物暂存点建设项目 |
建设位置 |
裕民县塔裕公路8公里处污水处理厂以南 |
建设规模 |
医疗废物处理站拟建设面积268.73平方米 |
裕民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