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1月24日 星期日 |

裕民县移风易俗全民公约

来源:县委统战部 日期:2024-03-05 10:51:58

 

《裕民县移风易俗全民公约》经县人民政府2024年第2次常务会议研究,并报县第十六届人大代表票决制通过,共9条,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主要内容如下:

1.本公约适用于全县各族群众 (党员领导干部按照党纪党规等有关规定执行 )。

2.各族群众抵制操办以起名、满月、百日、学步礼、割礼、冬宰、戴耳环、骑马(成人礼)、商量茶、生日、升学、出国、参军、晋职、就业、迁居、开业等名义的各类宴请事宜。

3.提倡各族群众不办或文明简办订婚、婚礼、葬礼、乃孜尔宴席,抵制薄养厚葬攀比炫富和铺张浪费。群众操办宴席,按照宴席界定范围实行事前申报备案制。凡符合操办宴席条件的需要办宴席者,提前 3 天到村(社区) 填写书面申请,由该村(社区)负责人审核后方可操办酒席,丧事可事中或事后补报,但须事先口头申报,在安葬后10天内进行备案。如未经申报审的一律视为滥办宴席

4.各族群众订婚事宜提倡简办或不办,如若举办,需一次完成所有程序,双方参与人数不得超过 30 人。提倡不收彩礼,抵制高价彩礼破除压箱钱等陈规陋习;操办婚礼(含合办 )只能举办一次,不许化整为零、分批次宴请抵制婚礼二场或答谢宴,宴请总人数不超过 200 人 (20桌),每人礼金鼓励不超过 200 元;操办婚礼时迎亲车辆提倡不超过 8辆,单车市价不超过40万元,婚礼时抵制举办赛马、叼羊等活动

5.各族群众操办葬礼的,提倡控制规模简办丧事邻居、亲属及好友前往吊唁需在指定公墓埋葬,抵制乱埋乱葬,破坏生态环境。提倡不办答谢宴,如要举办答谢宴的,人数不超过 100人(10桌),送葬车辆不得超过 20辆(不含灵车)抵制给参加葬礼的群众进行回礼,铺张浪费;操办乃孜尔,提倡在3天7天、40天、一周年乃孜尔(三周年祭奠)中操办1次,宴请人数控制在 100 人以内(10桌)

6.抵制举办“银行茶”等性质的集资性宴请活动

7.抵制举办以个人名义组织的“叼羊”“赛马”“斗狗”“赛狗”等活动。

8.各乡镇党委、政府对所辖行政区域内移风易俗工作负主体责任;村(社区)党支部和村委会(社区)对辖区内移风易俗工作负直接责任。村(社区)应在本村推选村民居民红白理事会,协助村(社区) 对本村 (社区) 移风易俗工作进行巡查督查和引导各项活动与村规民约相结合,具体实施到位,对典型案例进行视频曝光

9.村民居民红白理事会对违反移风易俗公约的苗头现象提前介入、及早预防,减少群众损失,发现违反移风易俗公约的,及时报告村委会、乡、县移风易俗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提前发现违反移风易俗公约的及时报告的人员实行激励机制,对首位提供有价值的信息人员进行奖励。

举报电话:

裕民县移风易俗办公室:6525943  18099313234

         镇:7661542  18309015900

           6766643  18999753810

         乡:7699835  15389983000

             乡:6760542  13364833155

           6595328  15729923421

乡:6591119  13364833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