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土地管理法》《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临时用地管理的通知》(新自然资规〔2022〕2号)等有关规定,《国家电投塔城丁香变15万千瓦、铁列克提10万千瓦储能及配套100万千瓦风电(裕民县铁列克提区域40万千瓦风电)项目新增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已通过审查。现将相关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裕民县自然资源局建设用地科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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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国家电投塔城丁香变15万千瓦、铁列克提10万千瓦储能及配套100万千瓦风电(裕民县铁列克提区域40万千瓦风电)项目新增临时用地土地复垦方案报告表.pdf
裕民县自然资源局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