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5月02日 星期四 |

裕民县财政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情况的通报

来源: 裕民县财政局党组 日期:2023-11-03 18:10:59

根据县委统一安排,2023年2月17日至3月17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裕民县财政局党组开展了巡察,并于2023年5月2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严格落实主体责任,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

裕民县财政局党组切实将此次巡察整改工作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来抓,作为重大政治责任来落实,立即组织党政班子成员对反馈的问题逐条认领,先后召开4次巡察整改会议,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逐条研究制定整改措施、强力推进整改工作

一是坚持以上率下,压实整改政治责任。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形成了局党组统筹指挥,各班子成员牵头负责,各下属股室具体落实的整改工作机制,做到了以上率下带头改、严督实导推进改、结合分工合力改,确保了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着落。

二是坚持各方联动,提升整改成效质量。为扎实推进整改工作,财政局党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对县委巡察反馈问题认真进行分析研究,对凡具备整改条件的,立行立改对需通过努力能够解决的,明确时限,限期整改;受客观条件限制一时解决不了的,在一定范围内说明情况,并积极创造条件,采取得力措施逐步解决。针对整改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研究部署,寻求有效解决办法,提出具有针对性的措施,确保整改工作高效、有序开展。

三是坚持巩固成果,建立完善长效机制。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同时,及时将整改进展情况及整改成效,定期县委巡察组汇报整改进展情况,继续征求巡察对整改情况及财政局党组整体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争取进一步的帮助和指导,努力促使财政局党组各项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有差距方面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一是夯实思想政治根基。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读原著、悟原理,着力提高学习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持续拓展理论学习的广度深度。完善经常性学习机制,开展集体学习44次;突出“关键少数”和年轻干部,持续巩固党史学习,弘扬理论联系实际学风,开展理论中心组学习8次、党组会议21次切实把学习成果转化为推动财政改革发展的生动实践。二是聚焦财政收入目标,力促“量”“质”双提升。2023年1-9月,财政聚焦增收节支,坚持稳字当头、稳中求进,不断提升财政资金保障能力,财政运行稳中有进。截至9月底,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1667万元,同比增收2673万元,增长29.7%完成年初预算11613万元的100.5%。严格财政支出管理,坚持先有预算后有支出,坚决杜绝无预算、超预算安排支出。截至9月底,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34049万元,同比增支6695万元,增长5.3%。组织开展2023年度会计监督检查。根据地区财政相关工作要求,我局派检查组125人次,对21家行政事业单位1家企业单位2代理记账机构开展会计信息质量检查,充分发挥财政监督职能为建立和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维护财经纪律、规范财政资金管理奠定基础,为促进财政管理科学化、精细化以及保障全县财政经济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四是组织开展调查研究。制定调研方案,成立由班子成员为组长的3个调研组,对15个预算单位在财经纪律的九方面、乡村振兴衔接资金、“一卡通”发放、国有资产处置、村集体三资清查、政府会计制度执行情况及会计人员配备情况等进行调研,认真查找制约工作有效推进的难点问题,探索解决问题、促进工作的思路办法,提升履职本领,把调查研究成果转化为推进工作的成效。

2.履行财会监督检查职责。进一步增强对开展财会监督检查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加大财会监督检查力度,规范财经秩序,提升财政治理能力和效果,一是再次认真学习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1次,深刻认识开展财会监督工作的重大意义,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二是根据《关于开展地方财经纪律重点问题专项整治的通知》(塔地财监〔2023〕3号)、《关于开展2023年度会计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塔地财监〔2023〕4号)及裕民县纪检委《裕民县2023年农村(社区)集体“三资”提级监督管理工作方案》文件要求,结合各预算单位实际,成立了三个监督检查组(与调研组合二为一),划分片区,15个县直单位、6个乡镇、6个村队开展27次监督检查。

3.监督指导年度预算管理工作。充分发挥财政对行政事业单位预算编制的指导,一是对全县预算单位下发提醒函92份,对2023年度预算是否已开集体会议讨论安排部署进行自查。二是督促全县各预算单位召开集体会议讨论安排部署2024年预算编制工作。

4.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一是成立了以党组书记为组长、班子成员为成员的审读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审读把关制度。信息稿件等外宣资料严格按照要求履行“三审三校”制度,层层把关,今年以来共审读20件,确保审读工作任务要求落到实处,意识形态领域绝对安全。二是组织专人对标语口号、宣传栏、文化墙、展板等意识形态阵地进行全面自查,经自查,意识形态阵地不存在漏洞三是组织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新疆时的重要讲话、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纪党规和法律法规1次,不断增强了党员干部的法律法规意识,筑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5.落实保密工作。一是加强保密教育,增强保密意识,组织学习保密法3次,观看保密警示教育片3次,邀请县委机要保密局专业人员来我局开展培训1次,加强涉密文件的管理,做好文件流转登记;二是加强涉密人员培训,对保密人员进行保密教育培训4次,同时积极配合保密局做好各项工作;三是加强涉密设备管理,强化计算机和网络保密管理,严格执行“工作机不上网,上网机不工作”的工作原则。

(二)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廉政风险防控排查不够有力

1.关于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不精准。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着力提升运用能力。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关于进一步推进党委(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的通知》1次明确实施主体,精准适用对象,强化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运用。二是财政局党组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严格依据有关要求,今年以来由党组书记对1名班子成员予以“第一种形态”处置。

2.加强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监管。一是联合相关部门和会同相关股室加大对惠民补贴资金“一卡通”的检查力度,确保各项惠民惠农补贴资金发放合规合法、及时足额。二是对卫健委、民政局下发督办函,督促上述部门对违规发放资金进行催缴、及时入库。去世人员多领取低保金10579元、不符合享受计生奖励金政策人员19600元已全部退回国库

3.加强政府采购项目监管。一是安排采购办负责人到采购部门和乡镇对《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需求管理办法》、政采云平台操作流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具体实操进行培训17次,增强采购人法律法规意识、提升业务能力水平。二是加大对政府采购项目事前、事中、事后的全程监管,确保采购活动合规合法。

4.严格履行审批制度。一是组织财务人员及相关工作人员对《关于进一步加强财会监督工作的意见》财经纪律的学习,提升财务人员法律法规意识。二是对汽油款2万元、咨询服务费1.8万元认真进行核实,补充分管领导签字审批手续。三是由党组对分管财务领导予以“第一种形态”处置,督促班子成员履职尽责。

5.执行公务用车管理制度。财政局严格执行《裕民县公务用车管理办法》,按照办法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规范使用并建立相关台账,杜绝再犯类似低级错误。

6.严格审核财务支出。严格执行“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政策,积极与信用社对接联系,追回多支付信用社贴息12.5元。

7.健全廉政风险防控机制。一是建立单位内部加班餐制度,明确加班餐申请的条件、范围、标准、审批、支付。二是严格执行加班餐制度,杜绝超标准支付。

8.强化宗旨观念,全面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严格执行《塔城地区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实施细则》相关要求,严禁无公函接待、超标准接待。今年以来,按照要求共规范接待2次。

9.关于上轮巡察反馈问题边改边犯。一是加强学习,提高认识,着力提升运用能力。学习《关于进一步推进党委(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的通知》1,强化监督执纪“第一种形态”的运用。二是财政局党组切实担负起主体责任,严格依据有关要求,今年以来由党组书记对1名班子成员予以“第一种形态”处置。

(三)落实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不够扎实,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短板

1.落实“三重一大”制度。一是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对涉及“三重一大”事项充分发扬民主,认真讨论,广泛征求意见,做到了群策群力,坚持党组书记末位表态制,会议记录人员完整、准确、真实地做好会议记录,今年以来共召开21次党组会。二是财务分管领导对7万元服务费补充了相关审批手续。

2.落实党内组织生活制度。一是按照组织生活会方案,及时召开支委会进行安排部署,研究讨论支部委员会存在问题,查摆问题需结合财政工作实际。二是制定集中学习方案,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进行会前集中学习研讨。深刻领会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教育引导各族党员干部统一思想、统一认识、统一步调、统一行动。三是支委会和党员干部聚焦会议主题,严格对照重点方面,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逐条查找、逐项梳理,认真进行对照检查。

3.规范执行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一是组织班子成员学习《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裕民县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1次二是根据“三定方案”从严从实核清职位职数配备情况、人员身份性质、任职资格条件等,严格按照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等操作程序新提任的6名股级干部进行任免。

4.重点岗位交流轮岗。一是摸清底数,财政局同一岗位工作年限超过10年未进行轮岗交流干部6名二是根据个人业务能力、工作水平、个人意愿6名干部进行轮岗交流,做到人岗相宜、人尽其才,杜绝岗位廉政风险。

、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财政局将以此次巡察整改工作为契机,举一反三,立足长远,标本兼治,建立完善各项工作机制,把巡察整改成果转化为推动财政系统整体工作的助力。

一是全力做好巡察组反馈意见学习整改工作。对于巡察反馈的问题做到深刻反思,主动认领,勇于担责,做到刀刃向内,刮骨疗毒,坚持标本兼治,吸取教训,警钟长鸣,扎紧制度笼子,建立长效机制。按照制度方案措施,持续抓好巡察整改工作,通过完善工作机制、健全工作机制,堵塞工作漏洞,补齐工作短板,突出查处重点,务求整改工作见实效。

二是充分利用好巡察整改成果。坚持做到目标不变。力度不减,不折不扣抓好巡察整改落实,对已完成的整改任务,适时开展回头看,巩固整改成效,严格按照整改工作方案要求,跟踪督查,紧盯不放,一抓到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裕民县财政局党组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901-6599488;电子邮箱1402795682@qq.com;通信地址:裕民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

                       

                            裕民县财政局党组

                                2023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