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5月01日 星期三 |

裕民县2024年部分中央财政以工代赈项目情况公示

来源:裕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日期:2023-12-24 12:41:44


 

2023年12月15日,塔城地区发展改革委印发《关于下达2024年部分中央财政以工代赈任务计划的通知》(塔地发改投资〔2023〕139号),下达裕民县以工代赈资金1060万元,分解项目3个,涉及新地乡、吉也克镇、阿勒腾也木勒乡,现将项目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一、裕民县新地乡新地西村等三村防渗渠财政以工代赈项目

1.实施地点:裕民县新地乡新地西村、新地南村、团结东村。

2.建设内容:新建防渗渠 11.5公里(其中:新地西村新建防渗渠2.5公里,设计流量0.2m³/s;新地南村新建防渗渠7公里,设计流量 0.2m³/s;团结东村新建防渗渠共2公里,设计流量0.2m³/s)及相关配套设施。

3.资金来源及规模:300万元(部分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

4.实施期限:2024年4月-2024年10月

5.实施单位及责任人:裕民县新地乡人民政府、乡党委书记刘冬

6.绩效目标:项目实施中带动本地群众就业,发放劳务报酬不低于该项目中央资金20%。

二、裕民县阿勒腾也木勒乡克孜布拉克村盖板防渗渠建设财政以工代赈项目

1.实施地点:裕民县阿勒腾也木勒乡克孜布拉克村。

2.建设内容:新建防渗渠6.5公里,节制分水闸9套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

3.资金来源及规模:360万元(部分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

4.实施期限:2024年4月-2024年10月

5.实施单位及责任人:裕民县阿勒腾也木勒乡人民政府、乡党委书记杨帆

    6.绩效目标:项目实施中带动本地群众就业,发放劳务报酬不低于该项目中央资金20%。

    三、裕民县吉也克镇吉也克村泄洪渠财政以工代赈项目

1.实施地点:裕民县吉也克镇吉也克村。

2.建设内容:灾后新建1040m盖板泄洪渠,50m过路箱涵及相关配套附属设施。

3.资金来源及规模:400万元(部分中央财政以工代赈资金)。

4.实施期限:2024年4月-2024年10月

5.实施单位及责任人:裕民县吉也克镇人民政府、镇党委书记沈聪

 6.绩效目标:项目实施中带动本地群众就业,发放劳务报酬不低于该项目中央资金20%。

 监督电话:12317(全国扶贫监督举报电话)

 裕民县发展和改革委监督举报电话:0901-6523092

 联系人:马晓娜

 

 

 

2023年12月24日

裕民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