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县委统一安排,2023年3月21日至4月17日,县委第一巡察组对统计局党组开展了巡察。2023年5月24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3个方面共17个问题。按照巡察工作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整改工作推进情况
(一)强化组织保障。第一时间成立了局党组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担任组长,对巡察整改负首责、负总责,确保各项整改任务落实落细落地。及时召开巡察整改工作推进会,党组成员集体研究县委第一巡察组反馈整改措施,先后6次修改整改方案,系统梳理17个问题,针对性制定41条整改措施,明确整改工作责任,确定责任领导、责任人。
(二)扎实推进整改。按照整改工作方案,进一步细化完善整改台账,列出“时间表”,划出“路线图”,明确“责任人”,制定问题、任务和责任“三张清单”,实行销号管理,形成上下贯通、层层负责、全面全员的整改工作责任链,确保了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条条有落实、件件有回应。为切实履行抓班子、带队伍职责,根据巡察工作相关要求,2023年9月22日召开了县委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进一步统一思想、夯实责任,有力有效推进了巡察整改工作。
(三)压实整改责任。局党组全面落实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党组书记第一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党政主要领导不定期与班子成员谈心谈话,要求班子成员全力以赴抓好问题整改,督促各相关干部出实招、出硬招,做到整改一个、销号一个,对于整改不彻底、措施不过硬、质量不达标的坚决不予销号。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存在短板,践行新时代统计工作要求还有不足的问题
1.在学懂弄通做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方面有差距。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按照县委宣传部工作要求,研究审定2023年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严格落实每周政治学习日学习,制定周学习计划,将党的二十大内容列入学习计划,5月31日、6月12日、7月18日、9月4日先后召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纲要、党的二十大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主题教育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世界观和方法论专题摘编》、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在听取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和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作汇报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等内容。二是6月30日召开党组专题理论中心组学习会议,专题学习《中国共产党章程》并结合工作交流发言。三是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于6月20日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知识测试活动,11名党员参加测试;9月26日开展党员接力诵读活动,每名党员从第一章开始接力诵读每一章节,并就学习内容进行交流发言,进一步提高党员党性修养。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落实不够深入。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利用每周五集中学习日、统计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等活动,组织全体干部学习统计法律法规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8次,专题集中学习2次,撰写心得体会12篇。二是今年以来公布统计指标7期,发布统计分析报告8期。三是结合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举办第十四届“中国统计开放日”宣传活动,深入企业、个体户开展统计政策法律法规宣传3000余户次。四是以统计造假屡禁难绝专项治理行动为契机,核查一套表单位52家、实地核查28家、电话核查24家,发现问题2条,并按相关要求督促相关单位立查立改。开展执法检查7家,发现问题1条,企业已整改完毕,并向企业开展统计法律法规宣传教育30余次。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数据管控质量有待提升。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结合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要求,对全部法人、产业活动单位仔细复核,对表内重名、重码和信息与实际不符、单位更换法人没有及时更新等错误,认真做好数据质量综合评估。严格控制名录库数据质量,积极与各相关部门行政资料比对,通过与市监、民政、编办、税务等部门资料进行实地调查、电话联系等方式,对名录库中的差错单位逐一更正共核实法人单位998家、产业活动单位96家。二是利用部门数据核实更新名录库单位。依据地区统计局推送的新增、变更和注销单位信息,按照统一格式将符合条件的数据导入名录库在线维护系统,新增单位3家,修改变更信息45条,剔除注销单位3家。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4.基础统计工作不扎实。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与乡镇建立联系机制,统计局业务人与乡镇分管领导沟通并反馈120户调查户记账情况,截至9月共反馈6次,根据反馈问题立查立改。针对严重漏记、错记、不配合记账等问题,建立乡村干部包联记账户督促指导记账机制。二是按照住户调查制度要求,对辅助调查员开展培训2次;调查员对全县120户调查户每季度全覆盖一次访户,共完成访户300余户次。三是对不按时记账调查户,多次入户指导记账,宣传国家优惠政策,耐心讲解记账方式、记账要求,对于拒绝、不配合记账的调查户,按照自治区换户流程,辅助调查员、调查员、统计分管领导分别入户沟通了解不记账情况,按照换户流程更换记账户10户。四是每周将电子记账情况推送给辅助调查员,对超过5天未记账调查户,电话微信沟通督促记账,在账页复核中做到日清周结,对大额支出项目电话沟通了解其支出内容并填写说明,累计完成核实446笔。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5.基础统计工作不扎实。
整改落实情况:发现此问题后,4月12日,调查员及时与萨热布拉克村辅助调查员联系,把9人的现金补助1980元当天发给记账员。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6.依法行政能力欠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本单位4名干部职工参加国家统计执法证考试,目前1人取得统计执法证,证书编号为31130633001。9月配合地区统计局到和丰县、托里县开展执法检查单位12家。二是召开党组会议研究符合统计执法证考试条件的人员参加下一轮考试,并安排部署复习及考试准备事宜。三是向县司法局递交办理行政执法证申请,办理行政执法证书。四是制定统计局执法检查方案,开展统计执法检查14家,其中:县统计局开展执法检查7家,配合塔城地区统计局开展执法检查7家。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二)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不够有力,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依然存在的问题。
1.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乏力。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制定了统计局党组班子及班子成员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责任清单。二是分别于年初和年中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专题工作会议2次,专题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三是党组书记与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2份。四是结合统计工作实际,党组书记、班子成员共查找廉政风险点15条并结合实际制定了具体防控措施。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违规领取“两员”补助经费。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分管财务领导组织单位相关人员认真学习研究财政资金管理办法和内控制度,完善制度、强化措施、规范管理。严格按照文件要求发放人员补助经费,做到专款专用,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二是按要求将超范围发放的资金16000元整上缴国库。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财经制度执行不严。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单位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了《会计法》《财务管理规范准则》《收入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等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从而做到专项资金要按照会计制度的规定支付,确保资金专款专用。二是按要求核对超范围报销的资金和人员,并已收回资金共6150元,并已上缴国库。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4.财务监管有疏漏。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单位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会计法》《财务管理规范准则》《收入业务内部控制制度》等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工作人员工作认真细致,坚决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二是与商家对接,已收回重复支付车辆修理费用4996元,并已上缴国库。三是纪委监委第四派驻纪检监察组已对财务人员会计、出纳运用“第一种形态”进行提醒谈话处理。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5.固定资产未入账。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规范单位固定资产管理,实现固定资产的优化配置,保证固定资产的安全、有效,制定符合我局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二是已在2023年5月账务中将3张床录入固定资产。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6.政府采购制度执行打折扣。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学习政府采购业务知识,《会计法》《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19-2020年度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分散采购限额标准》等财务管理规章制度和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单位工作人员政府采购意识。二是严格落实政府集中采购制度,按照《新疆维吾尔自治区2021-2022年度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及标准》文件执行政府采购,进一步提高政府采购质量和效率。如:2023年公车保养维护换机油及车辆保险均按照政府采购程序采购;2023年裕民县第五次全国经济普查严格按照采购要求和程序采购办公设备59000元,宣传品15000元。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7.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力。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2023年6月20日、6月27日、8月17日分别组织干部职工、办公室及财务人员集中学习采购制度、公务用车管理制度、内控制度、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查处情况及教育精神的通报等;7月20日党组召开上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专题会议,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推动干部作风持续转变。二是撰写《关于裕民县统计局存在以公车名义报销私车维修费的情况说明》报纪委监委派驻第四纪检监察组,深刻检讨以公车名义报销私车修理费的问题。同时,运用“第一种形态”给予财务分管领导提醒谈话处置。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8.巡察反馈问题整改不够彻底。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财务审批管理制度》,明确各个环节的责任,提高风险防范意识和能力。二是严格按照《财务审批管理制度》规定认真执行,依据制度规范管理,重大支出均过党组会后由分管领导签批支付,从制度和流程上杜绝领导未签批先支付现象再次发生。三是7月15日局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给予财务分管领导党组成员、副局长韩晓剑同志提醒谈话处置。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充分,干部队伍建设不够有力的问题。
1.主动破解党建工作难题的意识不强。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坚持党建与业务同部署、同安排,于8月3日召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建工作,总结上半年党建工作,研究讨论下半年党建工作,党组书记对下半年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和目标。二是坚持每月党支部委员会会议同步研究业务工作,逐项分解任务,推进党建和业务互融互促,5-9月累计召开支部委员会会议4次。三是严格落实党组班子成员讲党课制度,党组副书记、局长侯健于6月15日为支部党员讲党课《红船精神的历史内涵与价值意义》,党组书记、副局长陈卫东于7月15日为支部党员讲党课《坚持全面从严治党战略方针打好党风廉政建设持久战》。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2.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
整改落实情况:局党组严格按照《党政领导股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关于进一步规范裕民县股级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管理工作的通知》的相关要求,规范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格分析研判和动议、民主推荐、深入考察、讨论决定、公示任职5个环节开展工作,并建立实录制档案材料。5月份选拔提拔任职3名,其中:提任正股级职务3名(张金萍同志任裕民县农村社会经济调查队队长、鹿璐同志任裕民县城镇社会经济调查队队长、宋文同志任裕民县统计普查中心主任)。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3.基层统计力量薄弱。
整改落实情况:一是在2023年6月前,全县所有乡镇确定了一名分管统计的领导,并配备了两名统计员,建立了统计人员调整报备机制,各乡镇更换统计员时需征求县统计局的同意。进一步加强了基层统计力量。二是分别在2023年5月26日和9月25日,举办了两期基层统计人员业务培训会,主要培训农业报表的指标解释和填报方法,统计法的具体内容,全县6个乡镇35名统计员参加了培训,通过培训提高了统计人员专业知识水平和统计业务能力,规范了统计调查行为。
完成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三、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建章立制和成果运用情况
针对反馈的17个问题,制定整改措施41条,已全部整改完成。针对移交的线索,已对3名相关人员运用“第一种形态”提醒谈话,涉及科级干部1人,科级以下干部2人。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统计局党组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901-6522014;电子邮箱:295032645@163.com;通信地址:裕民县万花园路14号档案馆四楼。
(发布单位:裕民县统计局 审核人:陈卫东 侯健)
裕民县统计局党组
2023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