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烟环境 机关先行
为贯彻落实国家卫健委、中央文明办、全国爱卫办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无烟党政机关建设的通知》(国卫规划函〔2020〕175号)文件精神,地区卫健委、文明办联合印发《关于推进塔城地区无烟党政机关建设的通知》(塔地卫函〔2021〕22号)文件要求,县卫健委、文明办联合印发《关于推进“无烟党政机关”建设的通知》,要求充分发挥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在控烟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切实维护人民群众健康,加快建设无烟党政机关,确保健康中国行动控烟中“到2022年底基本实现全国党政机关建成无烟党政机关,并持续保持”的目标如期实现。
创建流程分为申报单位自评、社区推荐、县卫健委初审、县爱国卫生领导小组办公室复审、集中公示命名五个环节。截至目前,已完成无烟党政机关的推荐、初审及复审。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8月26日至8月31日。公示期间,提请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给予监督评议,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县卫健委反映,反映情况和问题必须实事求是,应签署或告知真实姓名、工作单位和联系方式;对线索不清的匿名信和匿名电话,将不予受理。
监督电话:0901-6522072 0901-6525570
2022年度裕民县“无烟党政机关”申报单位名单公示.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