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民县市场管理中心步行街门面房到期,现对外出租公告如下:
一、门面店铺基本情况:
1、1#楼D-01、02、03、04面积225.85平方米(面向朝南);2#楼D-06面积41.92平米(面朝朝北);3#楼A-02面积53.94平米(面向朝南);3#楼A-11面积46.81平米(面向朝南);3#楼D-09面积53.15平米(面向朝南);3#楼D-10.11面积91.42平米(面向朝南);4#楼A-03面积27.2平米(面向朝北);4#楼A-14面积40.98平米(面向朝北);6#楼A-01面积62平米(面向朝北);6#楼A-03面积62平米(面向朝北);11、6#楼D-02面积56.21平米(面向朝北);6#楼D-03面积56.21平米(面向朝北);6#楼A-04、05面积104.92平米(面向朝北);7#楼D-01面积45.92平米(面向朝北);1#楼A-01.02.03面积169.38平方米(面向朝南);1#楼D-14面积54.2平米(面向朝南;2#楼D-07面积50.24平米(面向朝北);2#楼D-08面积50.12平米(面向朝北);4#楼A-13面积40.98平米(面向朝北);6#楼D-01面积54.96平米(面向朝北);南门面积39.6平米(面向朝西)。
二、组建评审会:
评审会由财政局、经贸委、市场管理中心组成。
三、出租方式、竞租对象、出租底价和保证金
(一)出租方式:
1、由评审会召开招租会议,进行现场公开竞价的出租方式。
2、现场竞租截止时,价高者为成功竞租人。
(二)竞租对象:
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三)年租金底价:
房屋公开出租设年租金底价,年租金底价由评审会科学、合理评定得出,年租金底价为起叫价。
(四)竞租保证金:
竞租人在报名时需交纳竞租保证金1000元,保证金不计利息。竞租者如果没有竞租成功,当场无息退还1000元保证金。竞租者如果竞租成功,1000元保证金则作为履约保证金,在竞租者办理完全部租房手续后无息退还,若承租者在规定的时间(7日)内没有完成租房手续,1000元保证金概不归还。
如有需要承租者请到裕民县财政局国有资产管理股报名,报名时请携带身份证。报名时间:2022年6月15日—2022年6月22日。
联系人:王靖
联系电话:0901—76995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