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05月14日 星期二 |

关于裕民县2021年开展地区级示范社、地区级家庭农场、自治区级示范社创建申请的公示

来源:裕民县农业农村局 日期:2021-07-14 16:32:08

根据《塔地农业农村字[2021]17号》文件精神,经农业农村局审核梳理,确定我县3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为地区级农民专业合作社,8个家庭农场申报为地区级家庭农场,推荐2个农民专业合作社申报为自治区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现将申请名单进行公示。

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访等形式,反映公示情况,以单位名义反映的,请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请留下姓名以及联系方式,不得借机诽谤诬告。

 合作社、家庭农场申请名单.xlsx

联系电话;0901-7610001

联系地址:裕民县农村合作经济发展中心

裕民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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