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裕民县2021年秋季招生入学工作,现将幼儿园、小学一年级和初中七年级报名招生工作公告如下:
一、幼儿园招生
(一)招生原则
根据办园基本条件,坚持“适龄儿童按时就近入园”原则,尽量满足适龄儿童就近入园要求。
(二)招生对象
招生对象为2021年8月31日前年满3周岁的幼儿。小班招生3--4周岁幼儿;中班招生4--5周岁幼儿;大班招生5--6周岁幼儿。
(三)报名时间
2021年7月8日至7月9日
(四)报名地点
乡镇幼儿在本乡镇幼儿园报名;第一幼儿园在第一中学操场报名(第一中学北门进,税务局斜对面);第二幼儿园在第二幼儿园报名。
(五)招生所需材料
1、户口簿原件(必须含户口本首页、父母监护人页、幼儿本人页)
2、体检表
3、儿童预防接种证
4、母子健康证
5、房屋产权证书或购房合同和发票或房屋租赁合同
二、小学一年级招生
(一)招生对象
2021年8月31日前年满6周岁的儿童;上一年度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未入学的本县户籍儿童,可提出入学申请;到达入学年龄,确因身体状况等特殊原因当年度不能入学的,可申请延缓一年入学。延缓入学由监护人提出申请,提供县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医学诊断证明。
(二)招生原则
1、划片招生、就近入学。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的总体目标,各学校严格按照县教科局划定的招生范围招生,不得擅自跨招生范围招生,不得拒收本招生范围内的正常和残疾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2、规范招生、阳光分班。要严格执行“阳光分班”政策,不得巧设名目招生、分快慢班、设重点班,认真执行班额规定。
(三)招生范围划分
1、第一小学招生片区:哈拉布拉镇喀拉乔克街社区,团结街社区,文化街社区郁金香路以西、塔斯特路以北;哈拉布拉乡南哈拉布拉村,哈拉布拉乡北哈拉布拉村,哈拉布拉乡喀拉乔克村,哈拉布拉乡霍斯哈巴克村;江格斯乡江格斯南村,江格斯乡江格斯村,江格斯乡切格尔村;江格斯乡阿克铁克切村适龄儿童;第九师161团居住的裕民县户籍适龄儿童。哈拉布拉乡加勒帕克塔勒村教学点4年级学生到江格斯乡牧业寄宿制学校或裕民县第一小学就读。
2、第二小学招生片区:哈拉布拉镇工业街社区,加依勒玛街社区,文化街社区友好路以东、塔斯特路以南片区。新地乡木乎尔村教学点4年级学生到裕民县第二小学就读。
3、乡镇各学校、教学点按照就近入学原则招生。
(四)片区认定
片区认定以学生长期实际居住地址为依据,认定有效证件为:学生本人及其监护人及同户口人员所属屋产权证书、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居住证、房屋租赁合同(需开具所在社区备案证明)。
(五)报名时间
2021年7月10日至7月12日
(六)报名地点
乡镇学生在本乡镇学校报名,第一小学在第一小学报名,第二小学在第一中学操场报名(第一中学北门进,税务局斜对面)。
三、初中七年级招生
初中七年级采取对口直升招生。第二中学招生第一小学、第二小学、吉也克牧业寄宿制中心小学、江格斯乡牧业寄宿制中心校六年级毕业生;阿勒腾也木勒乡牧业寄宿制中心校招生本校六年级毕业生。
(一)报名时间
2021年7月8日至7月10日
(二)报名地点
裕民县第二中学、阿勒腾也木勒乡牧业寄宿制中心校
四、招生有关规定
(一)幼儿园
1、各幼儿园要按规定严格控制班额。班级规模应符合相关规定,每班幼儿人数一般为:小班(3-4岁)25人;中班(4-5岁)30人;大班(5-6岁)35人;混合班30人(针对幼儿较少的村级幼儿园)。
2、幼儿园每年秋季招生,平时如有缺额,可随时补招。
3、在招生过程中不得对入园儿童进行测试和变相测试,不得收取报名费。
(二)小学一年级
县城第一小学、第二小学招生分为四批次。第一批次招收哈拉布拉镇户籍且在相应片区居住的学生,现役军人子女,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公安烈士、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因公致残公安民警子女,裕民县重点引进人才子女(需要提供如下材料:驻军子女所在部队证明、户口簿及家长的军官(士官)证;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一至四级残疾人民警察子女的相关证明、户口簿;烈士子女的相关证明、户口簿;因公殉职基层干部等子女相关证明、户口簿;裕民县重点引进人才子女证明、户口簿);第二批次招收本县其他乡镇户籍且在相应片区有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两者缺一不可,购房合同及公证书日期需在2021年6月30日之前)并实际居住的学生;第三批次招收非本县户籍且在相应片区有房产证或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两者缺一不可,购房合同及公证书日期需在2021年6月30日之前)并实际居住的学生;第四批次招收在相应片区租房居住的学生(租房合同日期需在2021年6月30日之前)。在县城有两套以上住房的,按照学生长期实际居住房屋片区认定,并提供社区相关证明。
预报名结束后学校按报名批次进行招生,按批次招生满员后,不足学位由教科局统一调配到学位充足的学校就读。如出现同批次中所在片区学校学位不足的情况,则在该批次中采取摇号的办法确定学生入学学校,并公示招生名单,发放入学通知书。
2、一年级招生需提供以下材料
①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身份证
②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户口簿
③适龄儿童及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房产证(购房合同和购房发票、房屋租赁合同)
④儿童出生医学证明
⑤儿童预防接种证(需经疫苗接种机构查验盖章)
五、招生学校负责人联系方式
裕民县第一小学:
杨**(工会主席)18999483608
王*(教务主任)18099313369
裕民县第二小学:
宋**(副校长)13899373938
王**(教务主任)18082813568
裕民县第二中学:
崔**(副校长)15276985659
王**(教务主任)18999753088
阿勒腾也木勒乡牧业寄宿制中心校:
刘*(教务主任)13779220924
吉也克镇牧业寄宿制中心小学:
尹**(教务主任)18799783411
江格斯乡牧业寄宿制中心学校:
杨**(教务主任)18999743927
新地乡木乎尔村教学点:
赵**(教师)13779223328
哈拉布拉乡加勒帕克塔勒村教学点:
阿**(教师)15729927237
六、关于监督
本公告由裕民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负责解释,接受社会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
0901-6726010
0901-6726011
裕民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21年7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