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地区关于清理政府部门、国有企业拖欠民营企业特别是中小企业账款工作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推进我县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县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设立投诉举报电话,面向社会公开征集问题线索。现就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受理期限:2021年7月至2021年12月31日
二、受理时间:上午10:00—14:00,下午16:00—19:30
三、受理范围:裕民县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部门(单位)及所属机构(包括所属事业单位)、国有企业因业务往来与民营企业形成的逾期欠款。
四、投诉举报渠道:0901-6522795
五、县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办公室将对民营企业反映的问题线索进行汇总核实,并督促相关乡(镇)和部门(单位)组织清理偿还。
特此公告。
裕民县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7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