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2021年度自治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新工信企业〔2021〕1号),裕民县西部旅游开发有限公司申报了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项目并通过最终评审,项目资金共计10万元。
根据《关于下达2021年自治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塔地财企〔2021〕11号)及《关于下达2021年自治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裕财企〔2021〕1号)文件,拟下发裕民县西部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项目资金10万元,现将专项资金使用情况予以公示:
西部旅游开发有限公司中小企业公共服务体系项目资金10万元。
公示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如有异议,请及时向裕民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反映。
公示时间:2021年6月17日至2021年6月22日
监督电话:0901-6522032
裕民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
2021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