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裕民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房屋出租管理制度》及相关资产管理规定,裕民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对全县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公共用房进行公开招租,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租门面具体情况
(一)巴尔鲁克东路29D-4室,大客运站斜对面原农机局门面房,房屋面积为33平方米,房租6000元;
(二)裕民县友好路33-4号,公园对面原裕民县串串门火锅,房屋二楼,总面积239.7平方米,房租40000元。
(三)巴尔鲁克东路1号楼1单元三楼中间房间,总面积30
平方米,房租4500元。
二、招租条件
租用方所从事行业必须在有关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符合安全、卫生、环保、市政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不得从事与安全生产、卫生防疫、环境保护等规定相悖的行业。
三、租赁须知
1、出租期限:租赁期1年,从签订出租协议之日起计算。
2、招租方式:集中竞价的方式,价格高者获得使用权。
3、租用人主体资格:法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其他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4、报名时间:2021年5月17日至2021年5月20日。
5、报名地址:裕民县委三楼,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联系人:赵* 联系电话:15276986662
6、竞标地点:裕民县县委三楼会议室。
7、竞标时间:2021年5月21日,下午午北京时间16:30分整。逾期作弃权处理。
裕民县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2021年5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