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公开稿)
2020年9月10日至10月27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对裕民县教科局党组开展了“机动式”巡察。12月4日,县委第四巡察组召开巡察问题反馈会,向教科局党组反馈2个方面7条问题,意见建议2条,并就如何认真整改巡察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明确要求。教科局党组建立并实施“台账式管理”“销号制落实”制度,明确整改内容、整改目标、责任主体和整改时限,强化跟踪督办,确保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截止到目前,5条问题已整改完毕,2条问题正在整改中。根据《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县委巡察工作实施方案》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情况予以公布。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决策部署情况方面
1、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工作重要论述和讲话精神不深入。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采取个人自学和集体辅导专题学、“三会一课”、理论中心组、“学习强国”等学习平台多种形式,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五中全会精神、第三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议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和学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师座谈会上的讲话等精神,教育引导教育系统干部职工坚持用“四个意识”导航,用“四个自信”强基,用“两个维护”铸魂。
2、对新时代教育工作研究不深不透。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进一步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规范课程设置管理和学籍管理,确保国家、自治区各项教育政策落实到位。积极推进基础教育课程改革,规范中小学教学常规管理,努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
二、聚焦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情况方面
1、存在底单造假现象。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制定完善《裕民县城乡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公用经费管理办法》《裕民县学前保障机制经费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规范经费支付审批手续。
2、经济业务不真实。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根据实际情况,找到当事人,完善包车协议。进一步规范财务管理制度,依法依规办理相关业务,制定完善《教科局财务室资金支出流程》,对相关科室提供的报销票据进行严格审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3、发票与底单金额不符,超额支出。
整改情况:整改完毕,长期坚持。由商家将超额支出金额退回到财政待报解预算收入账户。制定《裕民县城乡义务教育保障机制公用经费管理办法》《裕民县学前保障机制经费管理办法》等规章制度,规范经费支付审批手续。
4、发票无原始底单。
整改情况:2021年3月底完成整改。由核算中心牵头,组织各学校(园)报账会计对2017年以来所有会计凭证原始底单进行查阅梳理,对缺少原始底单的会计凭证,重新进行整理。制定《裕民县教育系统零星物品采购流程》,进一步规范学校零星物品采购管理。强化原始单据管理,要求各学校(园)让商家使用送货单(三联)作为原始底单。
5、固定资产未入账。
整改情况:2021年6月底完成整改。对2017-2018年应入账而未入账的采购资产进行梳理,列出清单,制定录入计划表,在2021年6月30日前全部完成录入。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论述要求和上级党委关于巡察工作部署安排,把巡察工作与加强党对教育工作的全面领导结合起来,与做好当前各项工作结合起来,以提升教学质量为中心,以常态化疫情防控、维护校园安全稳定、课堂教学改革、师德师风建设为主线,对问题不回避、对矛盾不遮掩,采取有力措施,抓好问题整改,确保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圆满完成、取得实效。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901-6593828。通信地址:裕民县纪委监委第四纪检监察室,邮政编码:834800。
中共裕民县教科局党组
2021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