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2月22日 星期日 |

关于政协裕民县第十三届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来源:裕民县政协办公室 日期:2021-02-09 15:42:11

    受裕民县人民政府委托,现将关于政协裕民县第十三届委员会第次全体会议委员提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如下:
    一、政协委员的提案收受和办理情况
    2020年裕民县人民政府共收受政协转来的提案23件,委员们提出的建议涉及面广、针对性强、质量高,涉及到农业、水利、城旅游、交通、教育、卫生等多项内容,充分体现了政协组织及各位委员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发挥了政协民主的监督职能作用推进了县人民政府及组成部门稳定发展各项工作有效开展。
为更好地办理政协委员提出的建议,裕民县人民政府召开会议对提案办理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对政协转来的案逐件研究,确定了每件提案的政府督办领导和具体承办单位及时召开提案建议交办会,将23提案分配到有关单位,要求各承办单位实行严格的提案办理领导负责制,指定专人办理,办理报告内容要有针对性,要实事求是,不能敷衍塞责政府办公室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抓好提案的督办工作,对提案的答复进行严格把关,确保了提案的答复质量。
   二、委员提案办理及落实情况
  (一)委员提案已经解决或基本解决的14
    1.关于大力发展特色种植业、促进一产提质增效的建议(1号提案)。今年以来,全县通过土地流转整合,庭院合理化利用,加快新产业新业态培育,种植结构进一步呈现出“增粮、稳红、扩特”的种植格局。完成总播面积56.81万亩,其中:小麦17.17万亩,占总播面积的30%;玉米19.15万亩,占总播面积的33.7%;红花12.71万亩,占总播面积的22.9%;加工番茄、打瓜、中草药等其他特色作物7.59万亩,占总播面积的13.36%。特别是以加工番茄为代表的订单农业有力支撑了农民增收,完成订单加工番茄种植2.04万亩,藜麦5000亩、白芍1300亩、板蓝根2000亩,顺利完成了农业各项目标任务。 
   2.关于加快打造裕民县农牧产品品牌化建设的建议(2号提案)。积极培育以红花产业为重点的优质高效农业,以巴什拜羊为重点的有机高端畜产品产业,支持天鼎、谢利盖等有机农产品精深加工企业,鼓励发展新型农产品加工及手工制品产业,先后完成了“裕民无刺红花”原产地证明商标注册、地理标志认证、被农业部命名为“中国无刺红花之乡”。目前,我县各类涉农企业、合作社注册的有效在用农产品商标数量为86个,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由0件增长到3件,增长了300%,不仅实现了我县地理标志证明商标0的突破,也实现了塔城地区地理标志证明商标0的突破。
   3.关于搭建裕民县有机农产品产销平台的建议(3号提案)。将消费扶贫纳入“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行动,采取线上及线下方式设立我县扶贫专卖店1家、电商扶贫馆1家,提高贫困户农产品外销力。新建、改造乡(镇)村两级电子商务村级服务站,实现覆盖率达到100%。依托“裕民山花节”、“国际赛马大会”、“冬季冰雪旅游节”等旅游节庆活动,提升农副产品知名度,树立裕民有机产品新形象。
    4.关于进一步发展休闲农业、促进乡村振兴方面的建议(4号提案)。积极发展高值高效作物,红花、小麦、巴什拜羊等有机农产品达到5个。紧紧抓住G219国道的建设机遇,打造G219国道、奥迪环线2条休闲旅游精品线路,结合“新疆塔城裕民”山花节,推广裕民绿色有机农副产品。大力发展壮大农家乐、牧家乐、采摘园,特色农家乐已有56家,将休闲农业纳入乡村振兴整体规划,通过项目和资金的争取促进休闲农业、乡村旅游的发展。
   5.关于发展农民合作经济组织,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方面的建议(5号提案)。积极引导发展好的合作社创建各级示范社,示范带动全县合作社、家庭农场健康发展。目前,全县合作社127家,合作社成员总数5778人,注册资金23619.38万元,辐射带动农户24769人。通过规范引导,成功创建塔城地区级示范社29家,自治区级示范社21家,国家级示范社1家,逐步形成跨区域、跨产业,影响整个县域产业的规模带动效应。
   6.关于加大农牧民技能培训,为工业发展提供保障的建议(6号提案)。今年,裕民全县共举办农业培训班8期,培训人数350人,主要培训了本地主要农作物高产栽培技术及病虫害防治技术、畜牧业养殖技术、土地确权等相关知识。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利用冬闲季节,进一步加大农业及专业技术工人培训力度,切实提高农牧民的种养殖和建筑领域技术水平。
   7.关于进一步规范物业管理的建议(11号提案)。研究制定了《裕民县强化党建引领物业管理提升物业服务质量的实施方案》,强化党建引领物业管理工作,已建立社主委员会小区51个。私营物业公司4家,负责服务住宅小区33个,服务家庭6092户,其他小区由裕民县康顺物业公司负责,实现规模以上小区全部进驻物业服务。
   8.关于加强城乡养老服务机构建设的建议(16号提案)。投入资金200万元,建成江格斯乡幸福大院,彻底改变裕民县没有养老服务机构的现状。近期,裕民县申报了裕民县日间照料中心项目,计划总投资4000万元,在哈拉布拉镇社区内新建6个日间照料中心,建筑面积6000平方米,待项目建成后,将逐步形成居家养老、社区养老的新模式。农村敬老院共有床位275张,实际居住人员37人,床位闲置率达86.55%,老年公寓共有床位70张,实际居住人员17人,床位闲置率达75.71%,有足够的床位满足社会养老的需求。受因疫情影响,目前,老人主要在房间内活动,鼓励老人开展读报、书画、刺绣等活动,定期通过电话、视频等方式,让老人与家人沟通联系,引导他们保持正常作息、规律生活。
   9.关于加强殡葬服务建设,满足群众治丧需求的建议(17号提案)。投入资金178万元,完成裕民县第一殡仪馆附属设施维修更新及公益性公墓附属设施等建设,修建了2个殡葬大厅,殡仪馆内外环境焕然一新。并对第二殡仪馆内部设施进行了采购,以满足少数民族群众治丧需求。
   10.关于大力发展庭院经济、助力脱贫攻坚巩固提升的建议(18号提案)。积极开展“企业+合作社+农户”的发展模式,全县家禽养殖达到24万羽,增加了农牧民收入。及时组织农业技术推广服务人员经常深入田间地头,走村串户为农户发展庭院经济出谋划策,进行技术指导,共发展庭院经济3000余户,极大促进了庭院经济快速发展。
   11.关于加强市场物价监管,消除市场物价不合理问题建议(19号提案)。积极组织市监、公安、商工等部门对辖区内药店、批发、蔬菜店进行定期巡查,要求经营户严格依法经营,做到明码标价、诚信经营,共同维护市场价格良好秩序,不断加强宣传引导,提供群众依法维权意识,目前,商品全部平价销售,市场价格稳定。
   12.关于进一步做好驻村工作队员关心关爱的建议(20号提案)。依据自治区《关于推进“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驻村工作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意见》要求,建立完善落实“访惠聚”驻村工作18项机制。全县各派出单位认真履行队员当代表、单位做后盾、一把手负总责的责任,积极落实驻村工作经费保障、项目保障、人员保障、生活保障、安全保障以及关心关爱等各项制度,各后盾单位常态化走访慰问驻村工作队员及其家属,及时掌握工作队员及其家庭工作生活情况,解决存在的实际困难,让驻村干部能够安身、安心、安业。
   13.关于卫生系统引进专业技术人才并留住人才的建议(21号提案)。充分利用辽宁锦州对口支援、万名医师支援农村卫生、基层医疗卫生人才培养、定向免费培养医学生等机遇,采取“引进来、送出去、定点培养”等方式,加强卫生人才培训、培养力度。有计划、有针对性的选准学科、分期分批的选调临床业务骨干到自治区医疗机构和辽宁省锦州市医疗机构进修深造。积极邀请疆内外医疗领域专家开展讲学、教学查房、座诊等。依托县人民医院和妇幼保健院基层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培训基地,开展乡镇(场)卫生院骨干人员、公共卫生人员和乡村医生培训工作。鼓励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各类教育培训,提升我县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服务质量和服务水平。
    14.关于加大全民健身设施建设及活动开展方面的建议(23号提案)。近年来,裕民县高度重视全民健身工作,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目前,全县有公园健身场地2处,群众文化活动中心1处,全民健身活动中心1处,社区体育健身场地3处,足球场地3处,乡镇农民体育健身场地4处,农牧民体育健身工程45套,城镇健身路径15处,群众业余生活得到极大的丰富。
   (二)委员提案正在落实解决或已列入计划准备解决的9
   1.关于在义务教育阶段大力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进校园”的建议(7号提案)。积极组织宣传、教育等部门结合中华民族传统节日等契机,固化开展传统文化教育活动和实践活动,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培养民族自豪感。统筹推进城乡中小学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注重城乡同步发展,注重不同学段教育内容的衔接。创新学校课程、校外实践等多种方式,利用多种途径推进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认真培育艺术、重视特长,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助推传统艺术文化的传播与传承。通过不断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宣传,逐步形成社会、学校、家庭三位一体的教育氛围。
   2.关于推动形成社会主义家庭文明新风尚、注重家庭家教家风的建议(8号提案)。积极组织教育部门每学期至少举行1次家长讲座、家长会等形式,通过实地讲座、发放宣传单或网络学习等形式向广大家长宣传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和法规,介绍未成年人生理、心理发展特点和营养保健常识,指导家长进行科学的家庭教育,树立正确的家庭教育思想和观念,掌握科学的家庭教育知识和方法,帮助家长加强自身修养,营造良好家庭环境,提高家庭教育水平,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
   3.关于积极发展0—3岁托幼机构方面的建议(9号提案)。
   目前正在办理中。
   4.关于加强学校保安队伍的建议(10号提案)。目前,教育系统配备78名保安,每人每月工资1500元,由县财政统一发放,现已参照其他系统保安工资标准,拟将教育系统保安工资调整为3000元,以便于更好的规范管理保安队伍,研究后,给予执行。
   5.关于对县城供热老化主管道进行更新改造的建议(12号提案)。年申请政府新增专项债券资金建设城市集中供热项目,将一次管网固定墩进行更换,对县城内1200米的二次管网进行改造,现完成建设规模的67%,项目改造后改善居民冬季取暖,减少热力流失,促进能源节约。
   6.关于做好农村垃圾集中处理的建议(13号提案)。通过大力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各村(队)已修建完成了固定的垃圾坑,基本实现垃圾集中拉运和掩埋。同时,积极争取将垃圾集中处理纳入“十四五”规划项目中,进一步加大加大农村环境整治资金投入力度。
   7.关于恢复库鲁斯台草原下游原始湿地的建议(14号提案)。目前,正在组织相关部门建设库鲁斯台草原生态修复工程,工程建成后,对保护和改善库鲁斯台草原的生态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关于毕替坤段在上世纪八十年代初期,修建的防洪坝和泄洪渠是否拆除的问题,应待库鲁斯台草原生态修复工程完工后,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8.关于加强裕民县荒漠化治理管理的建议(15号提案)。多年来,裕民县重点对齐巴拉坤沙化情况进行治理,累计投资1141.3万元,共计造林50163亩。设立管护站,安排专职管护员2名,管护面积5万亩。今后,我县力争将齐巴拉坤治理列入“十四五”森林经营规划中,努力完成沙化草原治理禁牧5700公顷,建设围栏70000米。
   9.关于打造我县旅游文化艺术产业的建议(22号提案)。近年来,裕民县积极发展旅游文化艺术产业,在加大各景点的基础设施建设同时,投入一批文化场地的建设和文化演出器材的配备。以每个大型节点为平台创编出一些优秀的文艺作品和打造出一批具有地方特色和民族风情专业水平的演出队伍。把本地的一些具有一定的文艺特长的文化能人吸纳进来加入到文艺队伍中,创作一批群众喜闻乐见的文艺作品,大力宣传裕民让更多的人了解裕民,爱上裕民。
   今后,裕民县人民政府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党中央治疆方略,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继续自加压力,扎实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努力解决人民群众关心和迫切需要解决的问题,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树立起良好的为民政府形象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政通人和、平安吉祥、生态宜居、文明幸福裕民而不懈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