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裕民县范围内有大小河流(河段)25条,有地区级河段1条,有5条河流(河段)纳入县级河长制工作体系,19条河流(河段)纳入乡(镇)场、村级河长制工作体系,设立县级河(湖)长14名、乡镇级河(湖)长35名、村级河(湖)长34名。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召开河长制工作部署会。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地区关于全面深化河湖长制工作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提升河湖管理保护水平,2025年4月29日,水利局组织召开河湖长制工作推进会,安排部署河湖巡查工作、“清四乱”行动等,要求各单位要树立“一盘棋”思想,确保水环境综合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二)常态化开展巡河工作。根据《塔城地区河湖长巡查制度》,县级河湖长制办公室动态管理河(湖)长名录,通过实地查勘、明察暗访等方式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级河湖长巡查工作情况进行检查、督导,通过下发河长通APP日常工单、印发巡河提示函、发送巡河提示短信和“致全县河湖长的一封信”等形式,实现日常巡查、问题投诉、情况通报、督查考核等信息化管理,指导监督县、乡(镇)、村级河长湖长开展河湖巡查497次。
(三)开展河湖库“清四乱”工作。全面排查河湖库“四乱”问题,2025年共发现2处河道管理范围内“乱堆垃圾”问题,水利局作出安排部署,按照属地管理要求,对责任乡(镇)下发限期整改通知,责任乡(镇)第一时间组织人员派人赴现场巡查复核并整改销号,将存在问题河段作为巡查重点,加密巡查频次。
(四)强化宣传、营造氛围。依托“"3·22"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活动,联合成员单位向群众宣传河道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知识,劝导河道附近居民对在河道内乱扔垃圾等不文明行为进行抵制,呼吁大家共同维护良好的河道生态环境,全力打造山水相映、人水相亲、绿水相融的生态裕民。
裕民县全面推行河(湖)长制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