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和《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的规定,现将裕民县税务局确认的31户纳税人欠税情况予以公告。
附件:裕民县税务局单位企业纳税人2023年第二季度欠税情况清册.xlsx
裕民县税务局个体工商户纳税人2023年第二季度欠税情况清册.xlsx
裕民县税务局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