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49号)、《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国务院令第362号)和《欠税公告办法(试行)》(国家税务总局令第9号)的规定,现将裕民县税务局确认的17户纳税人欠税情况予以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裕民县税务局
2023年1月4日
(发布单位:国家税务总局裕民县税务局 审核人:冯飞 裴国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