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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裕民县质量分析报告

来源:裕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日期:2021-11-03 18:06:26

2021年,是建党100周年,也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的第一年,质量提升各项工作任务更重、责任更大。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推动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按照裕民县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部署要求,压实责任、主动作为、敢于担当、真抓实干,全面提升全县产品、工程、服务和环境质量供给水平,推动高质量发展,为实现裕民县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做出积极贡献。在塔城地区“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和裕民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牵头,县强县领导小组办公室各成员单位共同参与,编制了《2021年度沙湾县质量状况分析报告》。本报告由产品质量状况、工程质量状况、服务质量状况、质量投诉与举报、质量发展和质量保障能力及对应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组成。现将质量状况分析如下:

一、产品、工程、服务和环境质量

(一)产品质量

1、工业产品质量状况。2021年共对县域内10家滴灌带生产企业的10批次农资产品进行监督抽查,不合格2个批次,平均合格率80%;对1家烧结多孔砖生产企业生产的烧结多孔砖进行监督抽查,合格1批次,合格率100%。对2家砂石料生产企业进行抽检,抽检4批次,合格4批次,合格率100%。对混凝土生产企业进行抽检,抽检4批次,合格4批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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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不合格主要问题分析:

1)企业规模偏小,生产工艺简陋。滴灌带生产厂家大多为小型企业,家庭式工厂占有相当大的比例,企业之间无序竞争,产生呈现低质低价局面。企业负责人对滴灌带的国家标准一无所知,技术人员对生产工艺不熟悉,生产设备的制造精度不能达到标准要求,关键工艺控制能力较差。

2)原料添加不够,各项指标达不到国家标准。不合格的滴灌带产品不仅造成其额定流量达不到设计要求,在使用过程中极易造成与滴灌接头连接不紧密,造成漏水现象。灌溉输水量不够,出现滴头堵死现象,使农作物不能获得所需的水分,造成农作物减产。

3)杂质较多,产品质量无法保证。部分多数生产企业为降低成本,获取利益,重复多次使用回收废旧滴灌带进行造粒制管,更有甚者为了扩大生产,使用小作坊所生产的无质量保证的再生母料(如啤酒塑料外包装、大棚膜等)。这类母料中掺杂着大量的杂质、聚丙、及废旧硬质塑料。使得产品炭黑含量、抗紫外线性能、耐拉拔性能及抗老化性能大打折扣。严重时会造成大面积产品出现爆管、破裂以及迷宫变形等严重危害。不能起到节能增产的效果。

4)生产设备落后。先进设备采购价格偏高,并对原料和管理人员要求较高,由于产品利润低,生产企业无更新设备积极性。

3、下一步措施和建议  

1)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加强业务培训。通过组织培训班、赴自治区跟班学习等方式,每年有计划的对专业技术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不断夯实专业技术水平。进一步强化产品质量意识。通过邀请专家培训、企业回访等方式,向企业进一步讲解产品质量的有关知识以及工艺知识,切实提升企业产品质量意识。

2)加大执法力度,完善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完善企业主体责任意识,建立无自检能力的企业批批送检报检制度的落实和监督。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切实杜绝生产过程中添加杂质过多,工艺简陋等问题。

3)加大对企业负责人的标准宣贯。组织滴灌带生产企业负责人和技术员专题学习单翼迷宫式滴灌带国家标准,不断改进生产工艺,切实提升产品质量意识。

4、流通领域产品质量情况

开展辖区内车用汽柴油监督抽查,共检查1家加油站,抽取销售的汽柴油样品共2批次,委托自治区质检院检验,目前正在检验中。

农产品质量状况:加强农产品风险监测预警。配合自治区、地区完成个季度例行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查任务,前3个季度自治区共开展监督抽样81个,例行监测抽样115个,地区例行监测抽样23个。按照检测任务要求,到目前已完成75个样的检测任务,并及时出具检测报告,合格率100%。加强对种子、肥料、农药、兽药等农业投入品监督抽查。共办理违反农产品质量案件2,罚款1000元,保障了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药品、化妆品、医疗器械质量:裕民辖区共13家药品经营企业。加强对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经营使用单位的监督检查,裕民县辖区内现有2家使用单位:裕民县人民医院、裕民县疾控中心,未发现辖区内经营企业销售新冠病毒检测试剂。此次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出动执法人员32人次,车辆8台次。定期报送医疗器械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为推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切实落实到位,裕民县市监局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辖区13家经营企业,15家使用单位进行了全覆盖检查,截至目前累计出动执法人员24人次,检查车辆4辆次,有力保障了医疗器械质量安全。

清查新疆泰科美生物医学有限公司生产的病毒采样盒的工作。对我辖区15家医疗机构,12家药品经营企业进行核查,经核查,我县无医疗机构、药品经营企业销售新疆泰科美生物医学有限公司生产的病毒采样盒。开展含兴奋剂药品经营环节专项检查工作。检查药品经营企业12家,累计检查36家,出动执法人员45人次,抽查含兴奋剂药品品种数11种。组织开展中药饮片专项整治。20204月以来,共出动执法人员136人次,执法车辆50台次,对辖区内中药饮片经营使用单位开展全覆盖检查,截至目前,检查中药饮片经营企业31家(次),使用单位37家(次)。

开展不合格化妆品清查工作。重点检查了超市、化妆品专营店、美容店,重点检查是否采购、销售、使用通报中的不合格化妆品。次次检查共计出动执法人员11人次,检查了化妆品专营店5家,超市2家,美容店3家,美发店3家,均未发现化妆品经营企业销售通告中的不合格化妆品行为。开展停止销售标识名称为“诺颜魔斑修护膜”等假冒化妆品排查工作。此次检查出动执法人员11余人次,共检查辖区内3家商场超市、11家理发店、13家化妆品专营店,均未检查出通告中标识名称为“诺颜魔斑修护膜”等假冒化妆品,有效地防范和消除了化妆品安全隐患。并为企业更规范化的经营、使用化妆品提出了指导意见。提高了化妆品经营者法律法规意识,规范了化妆品经营行为,保障了各族群众用妆安全。

畜产品质量:按照“政府保密度、业务部门保质量”的要求,春秋两季分别召开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动员会。坚持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扎实做好春秋两季重大动物疫病防疫工作。一是持续抓好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及时补充防疫物资,作出动员部署,加大培训力度,引导广大兽医工作者和村级防疫员积极主动投入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中去,严格按照防疫规程,落实防疫主体责任,确保做到100%防疫。二是实时组织人员开展防疫督查,采取随机抽查和范围普查的方式,增强检查的突击性和实效性,确保及时发现漏洞和问题,防止出现漏畜漏针的现象。三是强化动物疫情监测,及时组织实验室对免疫效价进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与年底绩效工资挂钩,奖优罚劣,提高防疫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主动性。

2021年度春秋两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均已完成。春秋两季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密度均达到了100%。春季自治区飞行检查抗体合格率均达到了国家规定的70%以上,其中三项指标均为100%,名列前茅(秋季自治区飞行检查尚未开始)。较上年度明显提升。

2020年,对屠幸环节、养殖环节开展瘦肉精检测,共抽检370头份,合格率100%2021年,对屠幸环节、养殖环节开展瘦肉精检测,截至目前共抽检350 头份,合格率100%。较上年度检测数量有所下降。

食品、餐饮业质量:扎实有效开展食品生产安全监管工作。根据食品安全风险等级划分,在年初制定了全年的食品生产企业巡查计划并严格按照制定的巡查计划开展食品生产企业巡查工作。重点对进货查验、生产过程控制、生产条件、出厂检验、标签标识、销售等方面进行检查并按时上报巡查数据。截至目前,巡查食品生产企业15家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7份。巡查小作坊14家次,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8份,其中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小作坊1家。发现食品安全隐患29个,已完成整改29个。已建立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台账,强化跟踪落实,逐条推进整改验收,加大问题整改力度,确保消除每一条食品安全隐患。

根据肉制品质量提升行动方案,重点对原辅料采购、生产加工过程控制、产品出厂检验、宣传用语及标识标签等方面进行了全面检查。截至目前,检查企业5家次,出动执法人员8人次。组织开展肉制品企业“食安员抽考”平台抽考工作,覆盖率100%,合格率100%。我县2家在产肉制品企业已建立追溯体系,完成入驻查安康平台并通过产品赋码销售进行信息流转,实现对冷链食品溯源可追。

进一步规范食品标签标识。截至目前,在生产状态的11家单位已完成自查工作,自查标签共计26个,发现问题2个,已整改完毕。二是我局积极组织执法人员对我县食品生产单位的红花油,肉制品,酸梅汤,奶疙瘩,凉皮等产品标签标识开展全面监督检查,截至目前,已出动执法人员46人次,检查食品生产加工单位29家次。 

稳步推进食品抽检监测工作。2021年裕民县计划抽检食用农产品85批次,其中畜禽肉及副产品22批次(占比25.5%),蔬菜32批次(占比37%),水产品4批次(占比4.5%),水果类20批次(占比25%),鲜蛋6批次(占比7%),生干坚果与籽类食品1批次(占比1%)。目前,我局通过招投标已确定承检机构,并严格督促抽样人员和承检机构要在抽检工作中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相关规定。截至目前,已抽检85批次,已完成本年度食用农产品抽检任务。

保健食品专项整治工作方面。对裕民县现有10家经营保健食品主体进行全面检查,重点检查是否在保健食品标签上设置警示用语区;是否存在违规宣传销售保健品、假借中医名义宣传保健品治疗功效、夸大宣传保健品功效;保健食品的标签、说明书是否与注册或者备案的内容不一致;违规销售等违法违规行为。截至目前,检查生产经营主体32家次,共出动执法人员58人次,科普宣传25人次,出动执法车辆13车次,通过检查,未发现保健食品经营违法违规行为。
全县餐饮业共383家,县城286家,乡镇97家。目前实现互联网+明厨亮灶326家,覆盖率达到85%。其中采用玻璃隔断形式的171家 ,互联网形式的155家,校园餐饮已全覆盖。推行互联网+明厨亮灶极大的提高了餐饮加工操作过程的透明程度,让群众、让顾客、让监管人员,能够更加直观、更加明确、更加清楚的看到舌尖上的安全。全县餐饮分级量化383家,其中A46家,占比12%B260家,占比68%C77家,占比20% 。通过分级量化工作的开展,有效促使人流量较高的牛肉面、米粉、凉皮等快餐店的自律意识。同时,也为食品安全执法监管方向,明确检查重点打下基础。裕民县辖区共有1家网络餐饮单位,名称为:裕民县众拓网络科技运营中心简称(饿了么)。我所不定期对其进行监督检查。全年共出动执法人员18人次,执法车辆5台次。重点检查网络餐饮服务平台是否为有违法行为的食品经营者提供服务,对入网食品经营者是否公示证照、量化分级评定;是否建立经营者档案、实名备案等。目前,网络配餐平台运转正常。
全县食品经营共521家,县城309家,乡镇212家。我所全面开展评定食品经营风险分级量化工作,共出动执法人员105人次,出动执法车辆21台次。全县食品经营风险分级管理已量化521家,100%完成量化。其中A192家,占37%B316家,占61%C0家;D13家,占2%

我县校园餐饮11家,已全部覆盖智慧监管平台,利用电脑手机可以进行实时查看校园后堂情况,有效的增强了餐饮从业人员的自律意识,提高了食品安全监管的效率,为打造安全放心的校园就餐环境奠定了基础。开展校园食品安全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40人次,执法车辆12台次,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2份。

粮食质量:开展粮食政策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广播、电视、微信等媒体对广泛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粮食安全的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广泛宣传国家和自治区粮食惠民政策,宣传和推广优质粮食品种种植,确保种植农户的持续增收,提高种粮农户的积极性。

实施优质粮食工程。实施“中国好粮油”创建工程,引导农户种植小麦优良品种,联合种业公司提供免费种植技术指导,提升我县小麦品质提升。开展粮食绿色无公害宣传,提高绿色优质粮油产品供给,提高种粮农民收益。

做好夏粮收购工作。持续宣传落实国家和地方粮食收购和质价政策,使售粮农民对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清晰明了,各收储库点在显眼位置张榜公布政策信息,做到政策上墙、标准上台、样品上架,让农民卖“明白粮”。同时,加强对各市场收购主体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市场化收购资格、收购环节的政策执行及粮食质量安全,确保夏粮收购市场平稳有序。2020年完成小麦收购8000吨,2021年完成小麦收购15000吨。

加强粮食质量管理工作。积极申报建设我县粮库智能化改造项目,建立粮油质量检验检测体系建设,严格粮食源头质量安全检测,加强库存质量监管,按时完成粮食质量调查和品质测报工作。加强全县各站库储粮管理,持续推广应用绿色储粮技术,推广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储粮药剂惰性粉,确保我县储粮安全,避免不合格原粮流入口粮市场,确保我县粮食质量提升工作持续向好。

(二)提升工程质量。

水利工程质量:县水利局严格落实质量终身制,组织开展裕民县水利工程质量巡查工作,进一步加大对质量问题整改的督办,严肃责任追究。落实国家、自治区招标投标法律、法规、条例等,加强裕民县水利工程招投标领域监督管理,加快推进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实行电子招投标全流程网上交易。督促具有水利行业资质的施工、监理、设计等企业在水利建设市场监管平台录入企业信用档案,进一步规范本地企业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应用,提高市场竞争力,强化信用信息和评价的运用,加大对失信企业和人员的报送力度。

2021年,共实施水利项目1个,裕民县伯依布谢水库防渗处理项目,县水利局严格落实项目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等的招标工作,并与其分别签订合同,对工程质量以及相应的责任和义务作出明确约定。与监理定期开展联合质量大检查,逐条对照《新疆水利水电工程质量监督中心站工作手册》、《塔城地区水利建设质量工作考核办法》以及国家行业相关技术规程的要求,对已进场的施工单位的质量保证体系的建立及运行情况进行了检查,对发现的问题提出了整改要求。

监督检查是杜绝安全事故的强劲有效措施。裕民县水利局加强自身管理,同时要求各部门认真负起责任,加大对施工单位贯彻落实国家安全生产制度和工程质量标准工作情况的督促检查力度,坚决遏制一切违法违规违章生产。对施工现场安全及生活设施条件进行反复监督检查,强化安全生产事故行政问责制度,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真正吸取教训,举一反三,进一步落实防范事故的有效具体措施。通过加强日常巡视,严格督促施工单位落实“三检制”,检查施工单位“终检”人员培训考核和认证情况,以及定期开展现场施工质量检查,对发现的问题下发整改通知,要求限期整改。截至目前,两个项目未发生质量事故,无质量缺陷。

建筑工程质量:今年对县城区域内所有在建工程实施了有效监督管理。全县在建房屋建筑工程20项,建筑面积18.18万平方米,其中跨年度工程5项,建筑面积3.95万平方米,新建工程15项,建筑面积14.23万平方米;今年在建市政工程4项,总造价3600万元,其中跨年度市政公用设施工程0项,总造价0万元。通过加强监督管理,全县建筑工程未发生质量安全事故。

截至目前,房屋建筑工程共竣工验收14项,均一次性验收通过,达到合格工程,合格率100%2021年加强竣工验收备案管理,截至目前受理备案手续5项,办理竣工验收备案5项,备案率100%  

以地区建管工作要点为主线,强化行业监督,加强建筑市场监管,认真履行基本建设程序,严格资质管理工作,严把市场准入关,规范建筑市场五方主体的市场行为,坚决杜绝工程转包、违法分包、挂靠和转让等违法行为的发生,切实保障建设单位、建筑企业和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新开工的工程全部进行了公开招标,工程招标率达到了100%。在建筑市场管理工作上,我局各部门互相配合,加强管理,对未办理用地、规划手续的项目不予办理工程招标;对未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的工程不予办理施工许可;严格执行施工图审查制度,施工图未经审查合格的工程不予办理施工许可。今年,我县施工现场管理人员均能够持证上岗,无挂靠、转让及违法分包行为,施工企业能够按时足额缴纳劳动保障金,大部分工地按月及时发放农民工工资。

(三)提升服务质量

旅游服务质量: 一是加大文化旅游扶持,确保民生工作落地生根。实施“旅游+”战略,推出了重点景区免门票政策,开展了“塔城人游塔城”、“中国旅游日”、“世界博物馆日”、“世界图书日”和全民健身系列活动,促进裕民县文化旅游市场逐渐升温回暖,并实施广播电视全覆盖工程,安装了无线数字接收设备,提高消费者服务体验。二是强化文化旅游市场监管,确保市场平稳有序。开展文化市场监管和扫黄打非工作,检查各类文化市场200余家次,出动执法人员600余人次。在质量工作专项整治中,对辖区歌舞娱乐、上网服务场所、星级宾馆、农家乐、家庭饭店等场所专项排查检查10余次,确保了辖区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和旅游场所健康发展。三是强化宣传,持续激活旅游市场。开发年代印象、山花巷、前进村等夜间文化旅游产品持续发力,为群众免费提供摊位,有力促进了“夜间经济”消费。同时借助消费扶贫展销会等活动,推出了重点景区免门票的政策,开展了“塔城人游塔城”、“中国旅游日”、“世界博物馆日”、“世界图书日”和全民健身系列活动,促使裕民县文化旅游市场逐渐升温回暖。

交通质量:按照“省级管主干、地州管辖区、县市管地方道路”工作要求,紧紧围绕“体系健全、标准完善、监督有力、创新发展”四大目标,落实参建单位各方主体责任,强化工程监管,重点监控工程质量关键节点、重点部位。加大质量整改“回头看”力度,对裕民县公路建设项目监督覆盖率达100%, 主要原材料种类抽检覆盖率达100%,大桥、特大桥及结构复杂桥梁、隧道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坚决杜绝建设项目发生质量安全事故。做好监督服务,不断提升监督效能。充分利用试验检测中心积极推广智能化、信息化、标配化设备的广泛使用,为质监工作提质增效。2021年裕民县抵边自然村通硬化路建设项目总计2个村,共计9公里,总投资306万元。其中:江格斯乡乔拉克加勒村建设里程4公里,总投资136万元、江格斯乡牧业新村建设里程5公里,总投资170万元,目前已全部完工通车,实现城乡公路网略新的跨越。

围绕“提升质量安全水平、服务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全面进行动员,营造浓厚的安全宣传氛围,利用摆设咨询台、悬挂横幅、粘贴标语、发放宣传页等开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客运车辆、出租车顶灯、公交车、客运站LED大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提高从业人员质量提升意识、责任意识和防范意识,截至目前,悬挂横幅7条,制作宣传展板5块,发放宣传资料1000余份。同时,我县采取的是以会带培的形式,我局在认真分析质量状况的基础上,坚持并不断完善“质量和安全年”活动的成功经验,进一步夯实质量基础,强化安全监管,提升服务水平,推动质量提升各项活动的顺利开展。

医疗质量:改善就医环境,调动医务人员工作积极性,努力为各族患者营造舒适的就医环境。530日前各卫生单位改善环境卫生,对垃圾杂物彻底清除,对公共卫生设施进行修缮,对各区域涂鸦全面清理,县人民医院同时规范各类宣传,对住院部走廊、大厅2000平方米墙面进行粉刷。在县人民医院放置休闲椅、候诊椅20把,安置健身器材。630日前完成县人民医院就医通道改造,方便患者就医。提升医疗服务能力,补齐医疗短板和弱项,不断满足各族患者就医需求。

多渠道解决人员不足问题,与三家自治区三甲医疗机构及克拉玛依中心医院签订5个专科联盟协议(县人民医院、妇幼保健院分别与自治区妇幼保健院联系,签订妇幼健康专科联盟;县人民医院与医科大学第六附属医院联系,签订骨科专科联盟协议;县人民医院与新疆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联系,签定远程会诊协议;县人民医院  与医科大一附院签订神经外科专科联盟;县人民医院与克拉玛依中心医院签订脑卒中专科联盟)。根据患者需求不定时邀请疆内外知名专家开展诊疗服务(县人民医院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自治区人民医院、自治区妇幼保健院、克拉玛依中心医院联系,邀请妇产科专家及儿科专家坐诊、查房、手术带教、专业讲座;县人民医院与自治区人民医院妇产科对接,邀请妇产科专家坐诊、查房、手术带教等;县人民医院与克拉玛依中心医院及自治区中医院联系,邀请中医、康复专家为患者开展督灸、乳房护理、浮针平衡针等中医特色诊疗;县人民医院与自治区肿瘤医院联系,邀请妇科肿瘤、妇科外科、甲状腺、B超专家开展坐诊、手术带教、讲座服务;妇幼保健院主动邀请自治区妇幼保健院专家开展坐诊及培训;妇幼保健院主动联系,邀请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妇幼保健中心健康教育室主任医师、研究生副导师宋波、中国中医科学院西苑医院妇科副主任医师杨智杰、北京协和医院妇产科副主任医师楼伟珍、东南大学附属中大医院妇产科宫颈疾病中心主治医师张云霞开展妇科常见病、疑难病诊治培训、妇女健康知识讲座、义诊等)。

强化重点科室建设。在辽宁锦州儿科专家的技术支持下,裕民县人民医院正式成立儿科及新生儿重症,医院儿科的建成填补了裕民县儿科及新生儿专业的空白,满足了全县患儿的治疗需求。提升骨科专业能力。5月底县人民医院开展新生儿先天性髋关节脱位筛查;9月底开展四肢复杂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11月开展骨盆骨折切开复位内固定术。提升中医科专业能力。开展了中西医综合治疗火针、拔罐治疗带状疱疹、揿针配合治疗头痛头晕、小儿推拿、推揉排乳法治疗急性乳腺炎、推拿加易罐治疗膝痹;新地乡、吉也克镇卫生院开展了中医适宜技术。五是妇细保健院新增了弱视的康复训练、视功能检查及训练、屈光不正初步筛查、睑板腺按摩、冲洗以及0-6岁儿童眼保健。坚持慎终如始,全面落实“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策略,坚决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工作。提升PCR实验室检测能力和水平,对12PCR实验室人员(县人民医院9+疾控3名)每周开展一次理论培训;邀请生物实验室专家进行实验室操作技能培训,合格率达100%。选派2名实验室工作人员到地区级以上PCR实验室现场学习,提升生物安全操作能力;邀请地区级以上PCR实验室专家到我县进行现场指导。不断提高实验室检测质量。县人民医院、疾病控制中心强化PCR实验室工作,加强学习,实验室工作人员都能独立准确分析内标曲线;按时参加自治区室间质评考核及盲样考核。

养老服务及社会救助:今年以来,持续通过政府购买服务,依托裕民县希望社工服务社、慈善协会、爱心妈妈协会等社会组织力量,开展“动动手健身心”“花样年华·花样剪纸”“端午浓情·绣香包”等扶老助老活动,建立15分钟服务圈,为我县城市社区内的空巢老人、高龄老人和独居老人等缺乏关心关爱和生活照料的老人,提供精神慰藉、家政服务和助餐,助浴,助洁等特殊领域服务为主要内容的帮助。今年以来共开展助餐270人次,助浴58人次,助洁105人次,巡访关爱服务224次,参与社区文化娱乐560人次。丰富了老年人的生活,消减了老年人的不良情绪,增强了老年人的自主互助意识,提高了群众参与公益的积极性,增强了社会各界对弱势群体老年人的关注度。

高标准严要求,不断提升服务质量。加强基础设施投入,健全长期护理保障体系。开展对我县社会福利园区机构护理能力改造提升建设项目,针对楼房老化,争取项目资金250万元,用于漏洞防水、内外前粉刷、瓷砖更换等项目的维修。社会福利院在敬老院四楼开设失能区,共有房间12间,提供护理型床位31个,半失能和全失能的老人提供服务,目前失能区共有老人10人。结合党史学习教育和全国“敬老月”,在全社会掀起常态化用心用情用力为老年人办实事解难事做好事热潮,主要开展“关爱老人·携手送健康”、“维护权益·温暖送法制”“敬老孝亲·真情送关爱”、智“慧助老·公益送技术”等活动,参加人数1500余人,服务老人1200余人次。让广大老年人深切体会到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激发更多、更直接、更实在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坚定坚决跟党走的信心和决心。

供电服务质量。一是拓展纵深服务、缩短接电周期,全面提升业扩线上办理,落实客户经理网格化服务承诺,整合现场勘验、方案确认、合同签订、细分业扩办结时限,完善业扩全过程管控,以客户期望送电时间为基准,存在问题协调解决、力争民生工程早送电、早投产;严禁三指定;建立完善客户档案,纸质、电子档案统一规范,防范工单超时。二是拓展缴费渠道,满足城乡客户省时随地充值购电,各层积极引导工、农、商客户使用“网上国网”网络购电;积极推广线上办电,深化用电信息采集系统、营销业务、一体化平台功能应用,远程充值累计签约24348户,占比98%;网上国网注册19167户,注册率60%

(四)改善环境质量  

1.打赢蓝天保卫战。推进实施空气质量提升行动。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上级生态环境部门的精心指导和帮助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加快推进裕民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空气环境质量得到改善。一是企业污染整治工作。县生态环境分局对我县20家烘干厂、12家滴灌带厂、1家砖厂进行专项检查,现1家砖厂和20家烘干厂均已按照环保要求安装脱硫、脱销、除尘设施,12家滴灌带厂已安装废气UV光解设备。二是燃煤锅炉综合整治工作。裕民县阿勒腾也木勒乡人民政府所使用的使用登记号码为锅新GG0008的淘汰情况,收回使用登记证,并已注销,已对使用登记号码为锅新G0008的锅炉进行去功能化。裕民县迎宾馆所使用的使用登记号码为锅20G000116)的淘汰情况,收回使用登记证,采用楼顶太阳能采暖的方式采暖。裕民县塔斯特景区所使用登记号码为锅新GG009的淘汰情况收回使用登记证,并已停用。三是加快车船结构升级方面。裕民县出租车及城市公交车气(电)化率为100%(出租车81辆,均为油气混合,其中17辆即将到期,后期将更新新车;公交车7辆,均为纯气)。截至目前,全县2005年年底之前注册的营运黄标车数量为13辆。通过开展“黄标车”整治工作,目前,达到报废标准的营运黄标车已全部进行报废,未达到报废标准的由营运性质改为非营运性质,并且不能驶入县城。严格审核提前“黄标车”淘汰属性,确保整治工作取得成效。四是绿化及露天矿山综合整治方面。对违反资源环境法律法规、规划,污染环境、破坏生态、乱采滥挖的露天矿山,依法予以关闭;对责任主体灭失的露天矿山,加强修复绿化、减尘抑尘。裕民县铁热克特乌增铁治理区域基本恢复原始地形地貌,矿山企业能够按照治理方案设计指导治理工程施工,通过治理工程实施,消除探槽和废料堆对地质环境的破坏,保护区使治理区与周边地形地貌相协调,关于矿区东北处治理未能达到治理方案设计进行施工问题,目前已整改完毕。三处政策性关闭砂石料厂目前已达到整改要求整改。截至目前,我县空气质量优良率达到95%以上,PM2.5平均浓度为 13.0ug/m3,PM10平均浓度为40.4ug/m3

2.打好碧水保卫战。继续实施水污染防治行动。一是持续做好水源地保护工作。按照上级生态环境部门的要求,我局会同水利局对我县阿勒腾也木勒乡、新地乡、哈拉布拉乡、吉也克镇等水源地进行了实地查看,对水源类型、供水人口和供水规模、水源地划分情况进行了摸底了解,经过排查,我县乡镇、村水源地都已完成划分并已编制完成划分报告,都不符合万人千吨的规模。二是做好城镇污染治理监管。我县污水处理厂正式投入运行以来,出水水质达到一级A标,实现了达标排放。出水水质在线监测的运行和维护,委托新疆蓝卓越环保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日常运维,确保监测数据正常上传。污泥经过低温干化污泥烘干设施烘干后,污泥含水率达到60%以下,符合环保要求,运往垃圾填埋场进行填埋。三是持续做好农业农村污染防治。我县畜禽禁养区划定工作已于20175月完成,严格按照《裕民县畜禽养殖禁养区和限养区划定工作实施方案》的要求,城镇建成区及城镇规划区、人口聚集区及规划区外扩500米以内区域,集镇规划区、学校、医院、商业区等公共场所外扩500米范围内的区域,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裕民县国家湿地公园、旅游景区和文物历史遗迹保护区外扩500米以内范围的区域,裕塔路S222省道两侧300米范围内的区域实行禁养。对新申报的养殖场进行严格审查,不符合条件的坚决不予批准。已划定禁养区内无需关闭或搬迁养殖场(小区)和养殖专业户。我县实施畜禽养殖粪污治理项目25个,已完成并通过验收。畜禽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利用设施达到了95%以上,粪污实施了还田。四是协助地区做好水环境管理。经地区环境监测部门的采样监测,县内主要河流—塔斯提河水质保持基本稳定,水质均达到或好于国家《地表水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Ⅱ级标准,达标率100%;县哈拉布拉水库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的水质达到《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中Ⅲ级标准,水质优良,符合饮用水源水质要求。五是严格实行环境应急管理。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和地区的要求,进一步提高额敏河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能力,切实维护流域好安全的问题,经县机构编制委员会会议研究,成立裕民县额敏河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置办公室,于20179月制定了额敏河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于201896日在额敏河以西2.5公里处组织40人开展了应急演练,裕民县政府于2018510日印发了《额敏河(裕民段)流域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落实了责任主体,明确预警预报与响应程序、应急处置及保障措施等内容,依法及时公布预警信息,有效处置突发水污染事件。

3.推进净土保卫战。继续实施土壤污染防治行动。一是完善生态环境部门与国土资源规划部门共享甄别污染地块前期信息共享机制。二是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2020年裕民县农作物总播面积56.8万亩,玉米、小麦种植面积36.19万亩,秸秆资源总量约21.45万吨,秸秆直接还田量6.23万吨,作为饲料12.31万吨。三是按照《关于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土壤污染状况详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协调第三方公司再次对我县垃圾填埋场信息进行了整理收集。四是加强监管力度。我局重点对县哈拉布拉水库饮用水源地周边的畜禽养殖、农药化肥等情况开展了专项检查,全面摸排,确保我县一二级饮用水源保护区内均无新建排污口、无工业设施、无污染源,未发现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杜绝土壤污染发生的可能。五是污染地块名录建立工作。我县根据自治区环保厅和地区环保局统一要求,开展工业企业场地污染普查工作,目前均已按要求完成阶段性工作,我县无疑似污染地块名录。六是强化危险废物环境监管。根据自治区生态环境厅、地区生态环境局的要求,做好医疗废物处置电子转移工作,加强生态环境安全防范工作。为应对新冠肺炎疫情,确保医疗废物得到及时、有序、高效、无害化处置,对全县51家医疗机构和7家诊所开展检查,要求医疗机构产生的垃圾在48小时内转移处置;同时,完成2家医院的危险废物年报和管理计划在线填报及审核备案工作。七是非正规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裕民县目前有生活垃圾填埋场一座,经排查无其他非正规垃圾填埋场。裕民县建筑垃圾及建筑渣土主要选择废弃的砂石料坑进行集中填埋处理。

四、存在的问题下一步的措施   

(一)企业质量提升意识、标准化意识较薄弱。  

辖区内大部分工业产品生产企业为小微企业,规模小,质量意识、法律观念不强;部分经营主体对执行标准重视程度不高,不能严格按照标准组织开展生产,部分企业原材料把关不严,企业生产工艺相对落后,工艺过程质量控制失调,管理粗放,成品验收不严,导致工业产品合格率不稳定,产品质量参差不齐。

(二)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意识不强。   

大部分企业质量管理制度不健全,企业落实主体意识不强,人员素质普遍偏低,专业性不强,企业领导力不强。在检验人员、设备的资源配置上不够,部分企业不具备完善的出厂检验能力和重点项目检验能力,往往产品未进行严格的出厂检验就投放市场,导致产品质量安全存在一定的隐患。

(三)质量信息沟通机制不完善。各职能部门虽然开展过联合执法、安全检查等协作,但在质量数据使用、产品信息公开、行政监督管理、工业发展规划等方面还没有真正做到资源共享、信息共用,沟通不及时,可能产生监管死角、监督不到位的风险。         

五、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加大质量帮扶力度,提高企业质量管理水平。针对裕民县是中小型企业数量多,生产条件差,质量管理基础薄弱,建议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的帮扶力度。通过综合运用知识产权的引导作用、标准化的规范作用、计量的保障作用、质量管理的促进作用、监督执法的扶优治劣作用、产业政策的淘汰作用等各种质量手段,积极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的质量管理方法,提高质量管理水平,引导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和核心技术水平,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附加值。在切实保障质量安全的同时,杜绝先污染后治理或边污染边治理现象,努力构建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塔城。要加大行政执法和宣传曝光力度,大力宣传名优企业,曝光质量失信企业,严格执法,促使社会资源向优势企业转移,达到扶优治劣的目的,促进我区总体质量水平的提高。

(二)建立协调联动工作机制,形成强大合力。部门间要加强对有关行业领域的监督管理,形成综合监管和行业监管合力,提高监管效能,切实做到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要进一步加大对重点产品、重点企业的整治,加强质量安全执法打假力度,从严查处农资、食品、畜禽产品等重点产品假冒伪劣案件,对问题企业、问题产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三)落实企业主体责任,强化企业主体责任意识。积极引导企业守法生产、诚信经营理念。建立“红、黑名单”制度,曝光违法违规企业,对失信企业行为予以惩戒,形成守信者受益、失信者受损的激励约束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