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民县委编办(裕民县权责清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县政府《关于印发裕民县推进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裕政办发〔2016〕106号)要求,统计局局对现有行政职权进行了全面梳理。共梳理行政职权4类,共18项,具体职权事项如下:
一、行政许可1项:
1、统计从业资格认定审查
一、行政处罚类11项:
1、对拒绝提供统计资料或者经催报后仍未按时提供统计资料的处罚;
2、对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资料的处罚;
3、对拒绝答复或者不如实答复统计检查查询书的处罚;
4、对拒绝、阻碍调查检查的处罚;
5、对转移、隐匿、篡改、毁弃或者拒绝提供原始记录和凭证、统计台账、统计调查表及相关证明和资料的处罚;
6、对迟报统计资料,或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设置原始记录、统计台账的处罚;
7、对聘请、任用未取得统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从事统计工作的单位的处罚;
8、对个人在重大国情国力普查活动中拒绝、阻碍统计调查,或者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普查资料的处罚;
9、对利用统计调查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或者进行欺诈活动的行为进行处罚;
10、对农业普查对象的单位和经营户拒绝配合统计调查和统计检查的处罚;
11、对伪造、变造或者冒用统计调查证的行为进行处罚。
三、行政奖励5项:
1、对统计人员或者集体的奖励;
2、对单位和个人的奖励;
3、农业普查中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
4、对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奖励;
5、经济普查中对举报有功人员给予奖励
四、行政检查1项:
1、对统计工作的检查
现将统计局行政职权相关材料报送你办,请予以审核。
附件:统计局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上报材料(含:权力清单的汇总表、各分表、依据及联络员名单)/uploadfile/201611/11/1922444737.xls
裕民县统计局
cc000-0001-2016-0004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