裕民县委编办(裕民县权责清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根据县政府《关于印发裕民县推进政府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裕政办发〔2016〕106号)要求,民政局对现有行政职权进行了全面梳理。共梳理行政职权4类,共12项,具体职权事项如下:
一、行政许可类3项:
1、职权名称:权限内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
2、职权名称:建设公墓、殡仪服务站、骨灰堂的审核
3、职权名称:权限内民办非企业单位核准、变更、注销登记
二、行政处罚类6项:
1、行政处罚:对权限内社会团体申请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登记的,或者自取得《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之日起1年未开展活动的处罚
2、行政处罚:对权限内社会团体不按规定使用法人登记证书,印章,不按章程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等违反登记管理条例和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处罚
3、行政处罚: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展社会团体筹备活动,或未经登记以及被撤销登记的社会团体,擅自以及继续以全县性社会团体名义进行活动的处罚
4、行政处罚:对办非企业单位在申请登记时弄虚作假,骗取登记的,或者业务主管单位撤销批准的惩罚
5、行政处罚:对民办非企业单位不按规定使用登记书,印章,不按章程和业务范围开展活动等违反登记管理条例和违反其他法律、法规的处罚
6、行政处罚:对未经登记以及被撤销登记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擅自以及继续以全区性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进行活动的处罚
三、行政检查3项:
1、行政检查:全县社会团体的年度检查
2、行政检查:全县民办非企业单位的年度检查
3、行政检查:经营性公墓的年检
以此类推
现将民政局(单位)行政职权相关材料报送你办,请予以审核。
附件:民政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上报材料(含:权力清单的汇总表、各分表、依据及联络员名单)/uploadfile/201611/11/1912133769.xlsx
裕民县民政局(单位)
cc000-0001-2016-00034